版大們好
小弟最近在看二手車
爬文後都只有說公司戶用租賃較划算可折營業稅什麼的
個人戶的部份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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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部租賃公司的二手車
年份2013只跑1萬
公司說原本是租給企業戶的用車
三年一約但該公司因故用不到車故提前解約還車
因為年份太新且預計攤三年
現在要買該車的話需用租購的方式
不然他們帳上原本攤提三年的折舊及費用會變虧損
而除了付頭款外的餘款就每月付共36期
中間的保養是我自己要出
牌稅則是已含在36期裡面算(每月車款+稅款(月))
但這三年行照上的名字還是該租賃公司的名字
三年後才會辦過戶換成我的名字並重領一次牌
我想問的是三年中是否租賃公司有權力把車再賣給其他人
因為所有權還是在他們手上
他們有所謂的制式合約書會載明三年後車會過戶給我
並會送法院公證
但是只有一份並留存在他們手上
我手邊好像沒東西可以證明三年後車子是我的
會不會有繳完錢但車主不是我的情況?
該公司頗大間我是抱著姑且相信
但親友一直覺得行照名字不是我這點覺得不好
但該車年份及價格我覺得是值得
只是租購的產權問題有些疑惑不然就下手了
煩請版大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