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ubyRed (摳絲恰)
2014-10-23 19:27:58※ 引述《Danio (丹尼歐)》之銘言:
: 請有經驗的朋友給我建議:
: 事由:
: 昨天晚上接到警察電話,告知我弟弟騎我的機車將
: 別人的汽車左方後照鏡撞斷,對方告他肇事逃逸。
: 證據:
: 1.今日我弟前往派出所,調閱對方提供的行車記錄器畫面,
: 發現只有拍到我弟從他車邊直行經過,沒有任何停頓或回頭,
: 也沒有拍到直接撞擊的畫面,但是車主就開車門下車撿後視鏡。
: 2.我弟弟有請警察幫忙拍機車車身的照片,並沒有刮痕
: 3.監視畫面沒有晃動的撞擊感(後視鏡掉落應該力道要很強)
: 法律責任:
: 1.刑事部分,因沒有直接證據,是否構成肇事逃逸?
: 2.民事賠償,因為機車沒有刮痕,是否可以證明自己沒有撞到對方?
: 對方向警察提出車子是VOLVO,後視鏡換新的要11萬!
: 再麻煩大家給我點建議
關於肇逃這個我親友吃過悶虧
事情發生在台南火車站
當時親友開車跟一台共乘的摩托車發生擦撞
由於車速不快雙方都無大礙
也就在現場口頭和解 汽車賠機車“車主”幾千元
想不到過幾天接到警方電話通知有人告我們肇逃
跟承辦員警約好時間到警局作筆錄
原來是由“乘客”提出肇逃告訴
後來雙方二度和解再賠乘客錢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