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後,對方保險賠償修車錢,但我沒車開

作者: snkilsos (魯魯咪)   2014-12-13 19:06:53
※ 引述《nininick (Happier)》之銘言:
: ※ 引述《nininick (Happier)》之銘言:
: : 怎麼說的好像花時間去修車很開心?在我看來時間成本比修車的錢還貴 = =a
: : 我根本沒違規,對方亂換道撞到我最後倒楣是我...當然有出險他保費也提高啦!
: : 今天我自己疏失A到人,我一定會彌補他的損失,包括代步問題。
: : 回到重點...所以代步成本是完全沒辦法要對方負責囉? QQ 這真的不太合理
: update一下,今天打電話問對方保險員(其實我的強制險也是跟他們公司保),
: 他說對方沒有加保代步險,所以不理賠...
: 所以推文有人說都要的到,是因為對方有加保代步險囉?
手機回文 排版太亂的話 請見諒
目前 法律上 只有規定 營業用車 才可主張要求賠償代步車費用 (營業損失)
ㄧ般民眾 如果主張賠償 完全看 車主心情...
就算走調解 上法院 因無法可管 也要不到...
如果對方有保代步車 也是給自己使用
當然 他願意的話 轉讓給你使用也可以
如果 你真的很需要使用車 可以跟保養廠 私底下說好
費用從理賠 裡面去扣除掉
但是 造成的結果 就是某些更換的東西 變成用修補的(羊毛出在羊身上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4-12-14 06:29:00
不對 那一條法律說得營業損失和代步費是兩個不同的東西 不要混在一起google一下就有的東西 請不要害別人學到錯誤觀念
作者: snkilsos (魯魯咪)   2014-12-14 16:38:00
SORRY 我的確不該把營業損失跟代車費用劃上等號 造成誤會 很抱歉 不過既然大大有在GOOGLE 是不是也發現 許多主張要求 要代步車費用碰壁的案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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