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GOOGLE的系統,按他們描繪的願景
肯定會導入共乘系統
用APP叫車後,或許10分鐘後車來接你
你要從A到B,但中途在C點的她要從C到B
無人車也過順道過去一起載(費用可以平分,或收月費)
所以一台車搭一人的機會少
(可當成是少人化+路線訂製的公車)
私家車大部分時間是浪費的
所以在新加坡 P2P的租車也很盛行
(歐美也有,台灣有人想推過但法規不允許)
在你不需要的時候可以把車借給陌生人
如此可有效降低車輛數量(他們的牌太貴了)
最近爭議的UBER為什麼會號稱共乘
只是用上面P2P租車的基礎再加上代駕服務
(但是這就跟白牌車長很像了)
以上全部(包含無人車行駛、P2P租車)在台灣全部都是非法的
台灣的法規太死也沒得談
記得以前做車輛開發時連右駕車想上一般道路及國道
用專案申請(前後兩台包夾保護+夜間行駛+只行駛路肩)都被打回票
理由是去測試中心測就行了,但測試中心的跑道太理想啦
沒辦法表現出台灣道路真實狀況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