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8 02:18:58 聯合報 記者饒磐安、藍凱誠/台北報導
政府鼓勵民眾檢舉道路霸凌,法院最近有霸凌者不服開罰卻敗訴的案例,值得民眾注意。
陳姓男子去年六月間因不滿被後方車輛按喇叭,故意煞車擋住去路,對方認為他道路
霸凌,以行車記錄器畫面向警方檢舉,陳被罰一萬八千元、吊扣牌照三個月、違規記點
三點及參加交通安全講習。
陳不服,提行政訴訟,主張當時後方車輛猛按喇叭,妻子擔心發生擦撞,要求他下車
察看,他並非故意停車擋住去路,發現無異樣後,就上車駛離,警方開單無理。
台北地院法官勘驗行車記錄器畫面,發現陳兩次緊急煞車擋住後車去路,下車後,未察
看車輛有無擦撞,反而走向後車,以手勢要求對方下車,挑釁意味濃厚,認定他有道
路霸凌行為,判他敗訴。
心得:
行車記錄器真的很重要,除了可以保存證據外,還可以警惕想要違規說謊的人,因為調出
影片後就會被打臉。
原文網址:
http://udn.com/news/story/7321/650265-急煞擋後車-罰1.8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