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停車場跟人有撞擊
我知道停車場非道路的條例,所以都請保險公司來處理
我的保險公司說會處理我的車體受損部份(代價就是有自負額3000,另明年保費會增加等)
另外對方車體受損部份,對方保險公司不認錯,要我賠
我的保險公司說如果我不認錯賠償,對方保險公司會發函來給我,就是會要我上法院吧
我的保險公司建議我出險賠就好(就當是我錯了,用第三責任險賠,這樣對我比較不會麻煩
.代價當然就是保費明年再增加一些)
但我實在覺得怪怪的,我是從公家單位的停車場格子裡要出發,他是一轉彎後馬上變直行車
然後撞我(速度還不慢),而且完全沒煞車的撞上去(我知道在台灣"直行車"最大,但他一轉過
來完全沒看也沒剎車就撞上去,太冒失了,車上還有家人),撞到我的車頭側邊
我有請警察來,也請保險公司去申請錄影機(有完整錄到),加上我的行車紀錄
到底肇責現在會變誰決定?警方說保險公司會協調責任,但現在看起來對方保險公司就是覺
得我100%責任要我賠償對方修車,即便直行車最大,但依他這種狀況不可能完全沒責任
那如果是這樣很簡單,以後我就在停車場開快車然後直行時撞到別人車都我對,對方要修我
車(我保險公司還說開快車超速很難科學定論,難!,尤其在停車場裡)
有人有經驗嗎?分享一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