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地點:宜蘭縣羅東鎮中山路三段與站東路之路口,由西向東之方向。
事發經過:
1.我方車輛駛於直行車道上,前方小貨車預備左轉
(之後確認該貨車為違規左轉,該處有貨車禁止左轉標誌)。
2.我方右邊有一右轉車道,畫有右彎箭頭,兩車道中間為雙白線。
3.因為該處車流量大,路口號誌又剛由紅轉綠,
我方駕駛決定慢駛,待貨車左轉通過後再前行,而不稍往右切超越前方小貨車,
一方面避免擦撞右方汽機車,一方面避免違規跨越雙白線。
4.此時一台原行駛於右彎車道,並且位於我方右後方之車輛
加速向前同時違規跨越雙白線欲超我方車輛,
疑似未抓準與前方腳踏車及機車之距離,強行往我方車道前插入,
因而擦撞我方右前方方向燈,致使方向燈車殼掉落,保險桿擦傷。
5.對方車損:左後輪框擦傷、車門等處擦傷。
想請各位出個意見,若如行車紀錄器畫面所示,我方肇事責任大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cgOBpcf9Hg&feature=youtu.be
6.於警局作筆錄時,我方自述當時行車速度約10,對方自述為15,
撞擊前相對位置,我方表示對方位於我右後方;對方則主張我位於他的左後方。
目前對方緊咬我方未打方向燈而強行往右切,
因此應注意而未注意追撞對方左後方。
做完筆錄後,對方家人(行車紀錄器內藍上衣黑膚色女子)詢問事情該如何解決,
但是口氣與態度不佳,篤定我方得全權負責賠償部分,
其中我覺得比較扯的對話如下:
我:我在直行車道上,劃有直行箭頭,
你們行駛在右轉車道上,僅劃有右彎箭頭,
而且兩車道中間是雙白線,規定上是禁止違規跨越變換車道。
女子:誰平常沒事會去看地上的標線?
而且我們不是本地人,更不可能知道這些標線。
我方鑒於對方相關知識似乎相當薄弱,停止對話。
此後另外一名後座男子則表情不悅地上前將女子拉走,
第一次和解破裂,我方已聯繫保險公司,預計7天後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
最後,這種小事情我真的認為可以好好解決,
只要把我掉出來的車燈(初步判斷是車燈殼卡榫斷裂)恢復原狀就好,
代步車也不需要烤漆還原什麼的。
可是對方態度實在非常地差勁,
請問有任何方法(例如求償哪些項目)可以讓對方得到教訓,
學會理性地討論或是談判?
莫名其妙毀了出遊的興致,做完筆錄也沒辦法準時到餐廳用餐了,
內心的阿雜真是不言而喻啊。
年關將近,祝福各位出門在外行車平安,次次安全返家。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