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道內車道 須駛最高速限

作者: AndyPettitte (#46)   2015-02-17 19:30:58
※ 引述《silencedance (靜舞)》之銘言:
: "超車道就跟上廁所一樣 進去把事情辦完之後就該出來 而不是整天待在廁所裡面"
: - Richard Hammond(Top Gear)
: 時速表不準?那就事情辦完回到中線啊
: 到底超車道有什麼吸引力能夠讓一堆人上了高速公路就插進去?
: 有八卦嗎?
: ※ 引述《adobeshop (陳小宏)》之銘言:
: : 小弟有個疑問
: : 本人是開big tiida
: : 時速錶在110的時侯GPS顯示只有100
: : 因為總不可能每次都開手機的GPS來對時速
: : 那該怎樣在最高速限跟超速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呢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
施工地段超車。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
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所以我們可以因為超車道的龜車而從中線超車嗎??
還在想第五點要怎麼舉證??
如果哪天小弟檢舉成功的話,再上來回報!!
還是說這第47條並不適用於國道!?
作者: rox810411 (newman)   2015-02-17 19:48:00
這看起來比較適合山路或單線道路!光第四條...我沒點頭誰都不能過...就不合理了..
作者: samjhang168   2015-02-17 20:23:00
其實是適用的,只是官方回應:同向超車與變換車道亦難有明確界定,如變換車道依照規定,應不違反相關規定。http://ppt.cc/2k3b:第006題。
作者: AndyPettitte (#46)   2015-02-17 20:31:00
變換車道是變換車道、超車是超車,兩者不相干吧超車不一定要變換車道、變換車道也不一定超車
作者: jric (ㄚ儒.盜亞)   2015-02-17 20:42:00
其實只要在中縣超過內線烏龜時,別急著換到他前面,就不成立"超車",也不會壓到第三款了
作者: kkmanman (男人)   2015-02-18 01:30:00
要舉證這個就跟在高速公路上要舉證別人超速一樣困難
作者: iitt (屋漏偏逢連夜雨)   2015-02-21 18:15:00
第三點,如果在國五不就一堆人被罰慘了!國五一堆車龜在內線!
作者: samjhang168   2015-02-21 23:09:00
不會,因為這裡說的是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