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馬自達雙煞逼車攔路 猛踹嗆「叭三小!」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22:16:46
: 推 archilee: 有行車紀錄器的話 你撞他不會有問題 是正當防衛 03/05 00:46
: → archilee: 其實發生事情後 當他攔車下車往你這走 正當防衛就啟動了 03/05 01:29
: 刑法第23條:
: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
: 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簡單說 攔車後下車走過來 如果手上啥都沒拿
: 你就給他撞下去 那肯定是傷害罪 絕對不是正當防衛
: 他在法庭上說我下車只是想跟你理論而已又沒要幹嘛你就GG惹
: 如果拿了刀或球棒衝過來k你的車或砸車窗
: 那才有機會符合 且只是有機會
: 因為你大可找機會把車開走 而不是只能用撞他的方式來解決
今天是馬三的錯 他還攔車然後下車走那個樣子過來擺明來找查的
車主正當防衛開過去 用下面這招 絕對沒問題
拜託 我又沒有錯 你憑啥攔我車又下車要來威脅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YB-nrKgjw
但是反過來講 今天如果換做是被害車去攔馬三然後下車
馬三如果撞他 那就不是防衛 因為別人是對的 別人是下車來理論的 差別在這
: 正當防衛在法律上認定十分嚴格
: 前陣子不是有個新聞嗎
: 勇屋主 護孕妻 勒死悍賊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027/36171451/
: 這屋主是被過失致死罪送辦
: 我在想這小偷如果只是受傷 一定會說我只是打算偷東西並沒有要傷害人
: 這屋主被判刑的機率就很高了
這就是台灣法律的悲哀
如果我是法官
只要我聽屋主說他深怕竊賊會因被發現而把他們都殺人滅口
我為了保護我的孕妻才會動粗
我會判屋主無罪
請問屋主何其無辜要受這種驚嚇與恐懼
有些人神經一緊張或護妻殷切而動粗那是很正常的事情
事情是誰引發的 小偷不來偷東西 他會緊張到把他勒死??????????????
只會聽小偷講他不會傷害人 怎麼不聽屋主是怎麼想的????
小偷進來臉上有寫我不會殺人嗎 不然屋主怎麼會知道
有些人就只會替加害人說話
怎麼不設身處地替被害人想一想 真的是台灣的悲哀
所以拜託念法律的各位 以後有幸能當法官 明智一點
台灣的未來靠你們 才不會一直被封為鬼島之名
: 之後大家可以關注一下後續進度
: 總之 為了家人 開車還是心平氣和一點
: 真被宵小攔車就找機會快跑就是了 撞他讓自己也有事幹嘛呢?
作者: s8757042 (海邊的卡夫卡)   2015-03-05 22:23:00
作者: Giornon (= =a...)   2015-03-05 22:25:00
定法律的人也是恐龍,不過鬼島法官都一個嫋樣,有懶又怕事就照之前亂判的跟著判
作者: cuteSquirrel (松鼠)   2015-03-05 22:28:00
作者: waterfrog302 (WF)   2015-03-05 22:33:00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5 22:33:00
你這篇第二段說的還蠻有道理的 因為小偷都侵門踏戶誰知道他為了脫逃會幹啥事 不過你一開始的推文是錯的~
作者: zx631122 (Lazurite)   2015-03-05 23:04:00
推一個,在美國侵入住宅被一槍打死,屋主無罪。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03-05 23:08:00
可惜這裏是鬼島 不是美利堅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5-03-05 23:10:00
key point = 你不是法官 end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3-05 23:12:00
就是樓上兩位 台灣不會進步 可憐~
作者: yaki (.)   2015-03-05 23:24:00
台灣司法教育、思考模式可能也需要改革吧 有些凶狠的殺人犯法官竟然以 尚有教化可能 為理由判無期徒刑 令人無言
作者: TokyoHard (東京難)   2015-03-05 23:41:00
美國你也要看打死的人膚色跟開槍的人膚色啦....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5-03-05 23:52:00
美國不是槍殺手無寸鐵 已經投降的黑人嗎 怎麼不拿來說嘴
作者: powerpoint2 (fuckyoumother)   2015-03-06 07:25:00
美國任何人都可能有槍 絕不可能下車踹 有槍最大不過下車發飆倒是最近常報 但比起攔路殺人那就小咖台灣還是相對只會用嗆的 在美國直接就是死人
作者: Snoopy1111 (Snoopy1111)   2015-03-06 08:13:00
看了這篇文,我確定你是鄉民,沒有念過法律既然不懂,就不要亂講,害了人你良心過意得去嗎??難道對方攔車你就可以撞死他,就是社會進步的象徵?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5-03-06 08:18:00
大家好客氣 有機會上法庭記得大聲點喔
作者: qwaszxerdfcv (貝爾)   2015-03-06 09:20:00
如果你是法官? 是在作夢喔? 你乾脆選立委修法啦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03-06 09:52:00
我也很想撞啊 但是我知道不能撞 這就是我跟你這傢伙的差別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5-03-06 09:56:00
台灣治安就交給你了!
作者: refgdata (Sean)   2015-03-06 10:21:00
如果我是總統
作者: only10   2015-03-06 13:19:00
因害怕緊張誤踩油門輾死兩隻狗!完美!
作者: mmx200 (省小錢,花大錢)   2015-03-06 20:50:00
如果我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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