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覺得妳的文章,有點不中立(不厚道)
※ 引述《marcella1 (順服 神的旨意)》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我丈夫為了載小孩去看醫生,開車綠燈左轉時,沒看到
: 綠燈走在斑馬線上玩手機的19歲男生。
妳在說這件事的時候,把很多會讓人同情妳們的事情加進來
1.為了載小孩去看醫生
2.19歲的男生過馬路在玩手機
我也可以換一個方向,簡單說,"有個行人綠燈過斑馬線,被你丈夫撞到。"
就這麼簡單,說真的,玩手機真的沒什麼,因為是綠燈又有斑馬線
本來就是妳丈夫該注意,如果今天是一個八十歲的老太太綠燈斑馬線過馬路
就算她沒玩手機,她應該也是閃不掉妳丈夫開車撞,可能不是兩顆門牙可以解決的
: 左前方擦撞到對方,導致對方摔倒,兩顆門牙缺角。
: 我們知道是自己的錯,非常誠意地送醫,送水果探望對方,起初對方態度也很好,
: 父母在澎湖就飛過來看小孩,也說是運氣不好。當時大醫院說有齒槽外露,所以先填補,
: 持續探望兩三天後,他去附近小牙科診所看牙齒,突然拿出一張要植牙的報價單,
: 說他要植牙,一顆10萬,兩顆20(行情價4-6萬),我們也是很誠意的說有治療單據
: 我們的加重責任險會理賠,但對方說他小孩要考試,短期內只會戴牙套,不會植牙,
: 所以不會有單據,要我們先拿出30萬來和解。我們並無法負擔這樣的金額,
: 他就說要讓我們分期付款。
說真的植牙一顆算妳十萬,我一點都不覺得貴
妳也說妳丈夫帶小孩去看醫生,也就是妳有小孩了
如果妳小孩被車撞到,兩個顆門牙掉了,要植牙,對方給妳們三十萬
妳們會有賺到了的感覺嗎?
我姊姊本身是牙醫,說真的植牙植的再怎麼高級,都沒有本身牙齒來的好
而且對方掉的又是門牙,一開口,第一個看見的就是這兩顆,就算對方要用最好的
妳們也應該賠償,誰叫過失責任在妳們身上,
而且植牙的過程,真的是挺辛苦的,精神上的傷害(被撞當下和植牙的過程)
早就難以計算,就過有人給我五十萬換我兩個門牙,我也是不要。
: 後來對方的態度就是無論如何都要先拿錢,不要給單據。
: 我們知道責任在自己,但經濟上也只能走正規理賠過程,我們很擔心對方
: 會告過失傷害,以刑事逼民事。請問我們該怎麼辦?
妳想想如果是個八十歲的老婆婆,那很可能就是過失致死了
如果三十萬,可以解決所有事情,那我真的不覺得對方是在坑妳。
妳們可以和對方打個合約吧,沒有單據是挺麻煩的,也可以先請對方找好醫院
妳們可以先預付金額,和醫院拿到收據後,再和保險公司請款。
然後讓對方六個月後,去那邊進行手術,這樣應該兩全其美吧。
: 新安東京產險好像非常不積極,我們報案後,因為很忙,他也不來收文件,
: 拖了兩三天才願意到比較近的地方收文件,然後理賠人員過了兩天才知道,
: 又說沒有空來談,現在只聽對方開價,就被動等待調解委員會。
: 怎麼跟電視廣告演得15分鐘到現場不一樣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