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eyron (Bugatti)》之銘言:
: 基本上,有圖有真相,所以先附圖...
: http://ppt.cc/DAnk
: 被認證的地點是國道六往西
: 簡述一下這張罰單的由來:
: 那天早上我從吉安出發回台中
: 穿過了整個中央山脈所以人也有點累
: 終於到了國道六所以一上去就用GPS定速109輕鬆開
: 遙望前方外側有數台目視時速應該都是近GPS109(略慢於我)的中巴車隊
: 所以我就切入內線,用略高於他們的速度(即GPS109)一台一台的超掉這車隊
: 此時後方來了台一般自小客,推估GPS一定破110,因為他逼近我的速度算快
: 然後就貼在我的車尾巴,不過倒是沒閃大燈按喇叭
: 基於車板文化以及我自己的開車習慣,於是我加速以縮短超越中巴車隊的時間
: 數週後我就接到這張單子了,可惜照片中沒拍到後車及中巴車隊
: 從此以後,除非車距安全可切入中線,否則我不管後車怎麼閃
: 我還是會選擇以法定速限的最高值(含10%扣打)定速維持內線至超過中線車後才讓車
: 因為閃燈或按喇叭的人不會幫我繳罰單
: 我的重點是,只要中線有安全車距可切入我一定會切入讓車
: 但是中線車流不允許切入時,為了荷包著想我還是保持法定最高車速吧~
你的說法在你這個案例中正確,但和原原PO的情況完全不同
你在超車中,走超車道並無問題,原原PO卻是中線無車狀態
基本上超車中開109走內線,不太會有人閃你大燈
(遇到白目除外,但可以不要理他)
重點不在車速,而是沒有在超車憑什麼走超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