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某日晚間與對方機車發生擦撞
那天我是左轉,對方是對向直行
我車身已經轉正
因她車速過快反應不及,導致撞上我車右後保桿 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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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對方的保險公司打來說因為路權問題,我需要負7成責任,保險公司只願付3成賠償我
修車
而對方一再跟我要求全額賠償他的修理費
加上警方也說路權最大,是我錯(咦…這位承辦的警察我從沒見過,怎麼會是他來處理這
件事故呢?)
想請問各位,是否真的路權最大,即便是對方的錯,被撞的只能認賠呢?
被撞當下也願意和解,各賠各的,但對方不願意,要我賠償她修車費用
煩請各位能幫忙解答 感激不盡
抱歉,我講的不夠清楚,
當下我轉彎時確定沒有摩托車,
以及對向車也各自左右轉彎
也有行車紀錄器能證明她是從兩台車中間鑽出來
我佔的肇責還是70%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