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魯上週交新車(業績領牌新車,1月底領牌的),今天收到丙式保險單了
當初汽車業代是用64.9萬(車體損失+竊盜部分都是64.9萬)的牌價報價給我看丙式險保單
於是我付清了丙式險約1萬5
結果剛剛收到丙式保險單,竟然變成60.5萬!(車體損失+竊盜部分都是60.5萬)
(完全沒事先告知,就是送你surprised)
於是立刻打給國泰保險的保險業務,他說該車已經領牌3個月了,要扣掉折舊,明年續保再送我東西...
其實我有點不能接受,這不就是看A屋賣B屋嗎??
請問:
1.國泰保險的業務員這樣做對嗎?
2.我可以不保了,退保嗎?
3.我有什麼伸張權益的作法可以做嗎?
謝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