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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 – 2015年4月29日 下午12:45
車用電視7月起列管! 行動裝置成漏洞
有些駕駛喜歡邊開車、邊看電視,容易發生意外,因此交通部宣布,7月份開始,汽車的
前座娛樂顯示器,必須與「打檔設備」連動,也就是說,油門一踩,車上的電視就「停播
」,但這個政策還是有漏洞。
放下手煞車,車上營幕就自動關機,為配合交通部開車禁看電視法令,103年7月後出款的
新車,都有這項連動功能,就連舊車也可以到車商或車廠免費協助安裝,經過1年宣導,
今年7月起也強制納入定檢,違規最重處吊銷牌照,不過新法正式上路前,卻出現一大堆
漏洞,汽車百貨銷售員話說得白,新車買回來後,再把連動感應線剪斷就好,加上新車五
年內免驗車,只要驗車前再改回來就沒事,這還沒完,科技產品日新月異,現在車用架早
代替車上視聽系統,換句話說,駕駛人如果開車時,用活動式車用3C架玩手機,手滑平板
電腦看影片,這些全部無法可管,而且比裝小電視更便宜,一樣驗車前拔下,根本查不到
。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科長趙晉緯:「如果說在行進間使用跟操作娛樂式顯示設備的話,如
果有影響行車安全,也是可以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車的方式來舉發
處罰之,它的罰責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緩,並當場禁止行駛。」主管機關強調,
只要行進間有看有玩、有聽,不管是什麼,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3條都可罰,不過負責
執法的警察私下表示,其實執行上有困難,說穿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只是命是自己的
,馬路如虎口,專心開車才是自保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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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魯的車上機是AutoNet,上面有設定可換成煞車控制(就是只有拉手煞才有畫面)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驗過?(驗完再調回來就好)
而且,如果是去民間代驗場,會有這麼嚴格嗎?
只是一些少數白X行為(因為自己不專心而出車禍),卻搞出這個法律
如果這樣的預防性政策可以訂定出來
那為什麼國道最高速限是110km/hr,卻不規定所有新出產的車子
不管是國產還是進口,油門踩到底最高只能110km/hr
如果超過5km,驗車就會驗不過,再改善又驗不過則強制吊銷駕照3年
我覺得超速對馬路與用路人的危害,比那電視更大,怎麼就沒人立法?
(當然這是反諷啦!本魯也是有在沒車時開到140km/hr爽爽開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