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kbon66 (專搞8P的灰哥)》之銘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06/605344/
: 一名女子前天(4日)下午5時許,開車行經國道一號南下367公里、高市建國路交流道匣
: 道時,遭一輛淡綠色休旅車從左邊硬切,女子按了一下喇叭警示,不料休旅車駕駛卻開始
: 不斷急停、逼車,最後還下車徒手、拿棍棒攻擊該名女子轎車,導致轎車擋風玻璃像蜘蛛
: 網般碎裂,過程十分嚇人。
: 被害人家屬將影片PO上網(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0AS4cb8yAc),影片中
: 顯示,休旅車疑似要下九如交流道,先是違規從槽化線連切兩個車道後急煞,被害人車子
: 差點撞上,急忙按了一聲喇叭,不料可能因此激怒休旅車駕駛,一路在被害人車子前方阻
: 擋,過程中出現減速、急煞、跨越槽化線等違規誇張行為,最後在建國交流道閘道路中央
: 把被害人車子攔下。
: 一名年約3、40歲的男子從休旅車下來後,先是面目猙獰的用手連續撞擊車子的擋風玻璃
: 和駕駛座窗戶,然後又回到車上拿疑似鐵棍繼續砸車,前後砸了10多下,最後還用腳猛踹
: 車子引擎蓋,整個過程約1分半鐘,全部被被害車主的行車記錄器錄下。
: 國道五隊警方表示,被害女子當天晚上就有來報案,但因砸車地點屬於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 轄區,已協助被害人前往報案,由高市警方追究砸車毀損的刑責,同時會針對休旅車駕駛
: 危險駕駛、跨越槽化線等違法行為進行開罰。
: 高市警方根據車號查出該名砸車駕駛是家住台中的邱姓男子(40歲),經通知邱男坦承不
: 滿遭嗆憤而砸車,警方近日將傳喚到案製作筆錄,並依強制、毀損罪嫌函送法辦。(陳宏
: 瑞、楊適群/高雄報導)
有人說撞下去
我的經驗啦
你撞下去絕對輸的是你 不管對方是骨折還是只有擦傷
說正當防衛要對方有侵害你的行為啊
你說對方攔車又拿棍子走下來又怒目相向 讓你覺得很害怕 感覺要被砸車了 所以撞過去
那是你的感覺啊 對方做了嗎 沒有啊
法官問你為什麼不方向盤打右從右側車道選擇避難行為離開 你怎麼說?
大家都是一般人 沒有什麼高官老爸還是有錢乾爹
正當防衛只存在對方真的攻擊到你的身體讓你感覺要死了的時候
千萬不要對方拿了棍子還是被攔車就撞過去 絕對讓你賠死
作者: blackmamba24 (阿緯) 2015-05-07 13:04:00
你有啥經驗? 說來聽聽
作者:
esspx (ESSPX)
2015-05-07 13:05:00台灣實務上在判,正當防衛就是個幾乎虛幻不存在的東西,原PO說的是真的啊。
正當防衛要成立沒這麼簡單 鍵盤車手只敢在網路上撞人GTA玩玩就算了 現實中要灌油門下去口袋要夠深
作者:
esspx (ESSPX)
2015-05-07 13:21:00講白了,正當防衛如果那麼好成立,路上就不會有一堆惡霸敢攔車了。
原PO是真的...別不信邪。"經驗"應該是想順便表某藝人啦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5-05-07 13:27:00這樣下去,我想有些人會開始思考【不正當防衛】可能性了話說,有無「亮槍但沒開槍」適不適用用正當防衛的案例?
作者:
kaosi1200 (kaosi1200)
2015-05-07 13:44:00真的遇到這種事EQ真的要很高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5-05-07 13:51:00[新聞] 馬自達雙煞逼車攔路 猛踹嗆「叭三小 有亮槍討論
作者:
Hua0722 (引æ¸æ®ºè±¡å¶)
2015-05-07 14:25:00那些叫人撞的真的應該先去撞撞看再來分享...別人的兒子死
作者:
atron (How)
2015-05-07 14:25:00沒有正元的黨證,除非車窗被打爆之類生命受到威脅不要輕易撞下去啦,花時間上法院灰也是很煩
作者:
loquito (MoMo將)
2015-05-07 14:28:00當然撞下去呀 (我姊有黨證)
作者:
keckelly (請叫我企鵝先生)
2015-05-07 14:30:00車子被砸丙險不賠 撞下去才有得賠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5-05-07 14:32:00這篇正解啊,馬上開車去警察局報案才是正解。一直揮有案例、上天堂什麼的根本無腦,最好每次都給你碰到腦袋清楚的法官,沒找律師的話光跑法院就跑死你。開車撞人是最後完全跑不掉的手段。
作者:
snap007 (snap)
2015-05-07 14:34:00賭王陳金城斃了高義也說自己是正當防衛啊但誰都知道高義手裡拿得是玩具槍,而且還沒到公海
作者:
sony1256 (黃金海岸一日éŠ)
2015-05-07 14:39:00如果他正在砸時撞他咧?
作者:
F5 2015-05-07 14:50:00在有恐龍法官的台灣正解
作者: trueno1587 (鍵盤飛車黨) 2015-05-07 14:55:00
正解無誤
作者:
Oo5566 (5566)
2015-05-07 15:06:00說不定原po就是被撞,讓對方賠到死的人XD
作者:
Mariah (Cycling)
2015-05-07 16:37:00撞下去的經驗是GTA裡面嗎
作者:
ALiGoo (sonic boom)
2015-05-07 16:55:00那是之後的事了 至少我保住我跟我家人的命
作者:
airkobe (愛兒摳筆)
2015-05-07 17:41:00在台灣受傷的最大 不管什麼理由因果 讓對方受傷而自己刑事民事都沒責任的機率有多少 過去案例全身而退的有多少? 這就是台灣啊
作者:
kingfly (王飛)
2015-05-07 17:58:00阿我車子暴衝行了吧 反正每天都有人車子暴衝
作者:
cocob12 (bj4good)
2015-05-07 18:47:00我看完判決似乎都是防衛過當......
沒錯,撞下去絕對你輸,但我不認為法官判你輸有錯我還寧可給他打死也不敢撞人自己死了就算了,要是你撞死人家你人生也別玩了還不如就被人打死 至少眼睛看不到 不會有事而你撞了人家 後半輩子都要在牢裡度過,和死有差?更甚者直接被判殺人罪 死刑,只是晚點死 換個地點死當然,以上是我的選擇,如果你願意坐牢換生命那也是你的選擇
作者: kawasaki123 (Kawasaki-sun) 2015-05-07 20:14:00
正當防衛只在寫考卷時存在,實務上成立阻卻 很少很少!ここは台湾ですね!
作者:
Kerdison (阿拉蕾和小金魚)
2015-05-07 22:20:00前陣子歹徒闖空門被屋主制服擊斃的事件 不曉得後續如何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5-05-07 23:47:00每個都上天堂,天堂客滿了啦
所以骨折的人贏!?那你來讓我撞,我賠給你要不要?我還沒輸過,就讓你贏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