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11點多 我騎機車(時速20)左彎經過一個閃燈的路口
確認前後無來車 就在我從東西向轉到南北向時
我的右手邊突然冒出一台休旅車 貼我貼得很近 我來不及煞車
機車的籃子側邊刮到駕駛座的門下緣及部分的後座車門 沒有撞凹 只是表面刮傷
之後我的機車壓在我的大腿上 我也受傷
開車的是一個阿北 他下車叫了警察來處理 警察叫我們自己和解
晚上阿北打電話來 他說他的 RAV4 剛牽 他很心疼
車廠建議他駕駛座的車門要換新的門 加上後座車門板金
叫我付36000給他 不然就法院見
我有誠意要和解 可是刮到車門就需要換一個車門嗎?
請問這樣我要出全部的費用嗎?
另外 保險公司會同意他換車門嗎? 這樣明年保費不是會增加?
真的是車主修越多領越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