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多月前受本版啟發,決定加入使用行車紀錄器檢舉行列,為我們社會交通安全提升盡
一點小小心力。因常使用國道、北市、新北之交通違規線上檢舉系統,使用心得分述如下
:
1. 國道:處理完成時間平均約2週,檢舉成功率100%。
2. 新北:處理完成時間平均約4週,檢舉成功率約90%。
3. 北市:處理完成時間平均約4週,檢舉成功率約50%(認定上很嚴格,如牌照號碼雖然可
以辨別惟拍有點模糊、一個輪子沒壓到線等就被打槍)。
總結心得:
1.柯p也不用搞裝監視器抓違停了,且裝監視器還要花錢。常說民力就是警力,說實在只
要開放民眾檢舉1件給個獎勵50、100元(10元也好,當做補開車加油錢),保證效果比裝一
堆監視器或派警察站崗抓違停好(且民眾用行車紀錄器檢舉依法有據)。反正要臺灣像日本
一樣提升駕駛素養、道德也來不及了,只能靠廖爸阿的方式讓違規的人收到罰單、繳錢心
才會有所改進。
2.誠如本版之前有人講的,違規人的心態通常是:反正也沒人、也沒警察,違規一下不要
撞到人就好的心態。但也如同柯p講的,法律是讓人民遵守的,不是參考用的。以我常常
檢舉的闖紅燈來說,違規者看到沒車或沒人通過(當然也會看有無警察,但他不知道我就
在後面錄),就闖紅燈或來個大迴轉,但你怎麼知道此時不會有人想過馬路?別人家小孩死
不完嗎?(就算沒事,此時若想過馬路的行人會不會被你嚇到)。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