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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晝行燈挨罰 警開單「草率」
須自行向監理單位申訴 車主怨擾民
2015年05月29日
有民眾在白天駕駛SKODA Fabia 1.4 RS轎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時,因啟動中的原廠晝行燈遭對向駕駛誤認為霧燈,提供畫面向新店分局檢舉,警方未查證此為原廠合法裝備即舉發,車主批擾民。新店分局表示,依民眾檢舉畫面難以辨識是否合法配備,車主可持證明提出申訴。交通部路政司指出,只要燈光投射範圍及功率未超過標準,白天開啟晝行燈並未違規,警方取締確實太過草率。報導‧攝影╱孫崇軒
桃園張先生表示,五月十五日他收到罰單,指他妻子名下的轎車在四月二十三日下午行經新店北新路時,遭對向車道駕駛檢舉開啟霧燈,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裁罰一千兩百元,他檢視罰單內檢附的採證照片,發現前保險桿下緣的兩顆圓形晝行燈被以紅線圈起,他致電填單的新店分局反映,警方卻堅持此為霧燈,令他難以接受。
「這明明就是原廠標配的晝行燈!」張先生說,家中一年多前以一百零五萬元購入這輛車時,晝行燈就是標準配備,非自行選配或加裝,他去電車商詢問,業者也確認此為合乎標準的原廠晝行燈,非霧燈,無違法之虞,但他再向警方說明後,警方卻要他自行向監理單位申訴,他抱怨警方草率開單擾民。
記者向SKODA Taiwan總公司求證,業者確認此為原廠標配晝行燈,會提供相關證明協助車主申訴。
對此,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交通組表示,目前不同廠牌的車款眾多,警方難以直接辨識不同車型的燈具是否為合法配備,根據檢舉人所提供畫面,車主於白天開啟車輛前方的燈光設備可能會影響對向駕駛視線,才填單逕行舉發,若車主對罰單有疑慮,可舉證向監理單位申訴。
有利增加行車安全
但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指出,汽機車於白天使用晝行燈功能有利增加行車安全,只要燈光投射範圍及功率未超過規定,屬合法範圍,警方對相關規定不夠熟悉,開單確實太過草率。
【交通罰單申訴流程】
1.蒐集相關舉證資料,至監理單位填寫陳述單
2.待舉發的警察機關回覆說明
3.若不服警方說法,收到裁決書後20天內,可向法院提出聲明異議,請地方法院裁定
4.不服法院裁定,民眾有權抗告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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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看Outback也是這樣的日行燈時就在想會不會被誤認
(不過他是分上下,下面的才是霧燈)
結果現在真的發生了,而且是被開罰還申訴不理
這也算是冷門車的缺點吧,如果今天是神系列做這樣燈
應該馬上就會意識到這是原廠標配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