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felix (清雲)》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高速公路不易讓出內線時,你會怎麼辦?
: 時間: Wed Jun 24 08:49:26 2015
: ※ 引述《hopinghoward (酷酷的阿飛)》之銘言:
: : 讓我們直接來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怎麼定義各車道使用規範,
: : 別再各說各話了。
: : 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 : 問題一: 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
: : 2. (前省略) 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
: : 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
: : 若非塞車,而你能維持最高速限行駛,那在內線行駛沒有問題;
:
: 錯,是不影響超車道功能的前提下,你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
: 簡單的說,想走內車道,你必須用最高速限
: 但可以用最高速限的前提是在於,不得影響超車道的功能
: 超車功能是凌駕於最高速限行駛的車子
雖然我也很討厭內線龜車, 但必須要說, 如同你原文下面推文的板友所說,
你的法條理解是有嚴重瑕疵的, 若你有認識在念法律且精研的朋友,
可以與他好好討論, 最高速限於現行法規內容是最高的,並非超車凌駕於速限
"旨在..."意在闡述, 既然已使用最高速限行駛, 則不存在法規內超車與否的情境
: : 如果不願以最高速限行駛,那就離開超車道,行駛中線以外。
: : 若超過速限行駛於內線道遇到有人比你慢,那就請自己想辦法,
: : 別無限上綱內線是超車道這件事了。
:
: 按照你的理論,若你用最高速限就可以行駛內車道不必管後方會不會擋到超車的人
: 那麼 文中那一句不堵塞行車狀況是寫好玩的嗎?
:
: 照你講法你開最高速限就不可能會堵到合法的人了不是嗎?
: (會被最高速限車子賭到的就是超速車,你的理論不是如此嗎?)
:
: 何必脫褲子放屁寫啥不堵塞行車狀況前提下,
: 或不影響超車道功能下發揮最高效益?
法條之所以特別寫到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 乃因實際上法條並不鼓勵一堆車輛
皆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線道, 造成當中線車輛有1部超級龜車或事故時,
其後的車輛無法即時使用內線道超車之用
當然, 除了少數令人生厭的慢速龜車外, 現實生活中大家就是會想以最高速限行駛
於內線道, 只是在110的速限下, 有人自覺105已符合, 有人主張120才是王道,
但觀諸現行法規(包含後面所提幾條罰則內容), 絕非"超車"可凌駕於"最高速限"
我支持acesslai的建議, 不過以台灣民眾的開車精神,
大概還是會變成115 VS 130的類似情境, 想要像德國那樣無速限規定,
以目前的行車文化來說, 大概還是太奢侈了~
PS.我個人在速限110下, 也習慣以表速110~120行駛於內線, 但若後車仍想超車,
只要後車有閃燈或按喇叭示意, 在換行中線不致影響行車安全的前提下,
我會如原PO wfelix的推文說明, 主動換行到中線去, 這是一種行車禮貌~
因為後車可能有非常迫切的需要, 讓他/她願意去承受超速的風險及相關罰則,
但這仍不代表在現行法規下, "超車"可凌駕於"最高速限"
:
作者:
shvanta (vant)
2015-06-24 09:52:00推這篇, 一堆人中文不太好, 看不懂句子結構, 沒辦法
作者:
accin (acc)
2015-06-24 09:52:00法律怎解釋不重要 簡單來說就是好狗不擋路
作者:
shvanta (vant)
2015-06-24 09:56:00好歹台灣也勉強算是法治社會, 法規怎麼解釋非常重要
作者:
danish (丹)
2015-06-24 09:56:00龜車無視你任何迫切的需要....沒錯,有人因為某些理由願意去承受這些罰則但總是會有人說,難到有錢就可以違規嗎?
作者:
Oo5566 (5566)
2015-06-24 10:01:00為什麼國道路上要一直貼內側為超車道?但台灣沒人看標示的
作者:
accin (acc)
2015-06-24 10:01:00開到最高速線+10 後面要衝你就讓他過 跟他賭命比較省時間嗎
作者:
Oo5566 (5566)
2015-06-24 10:04:00台灣考照不考觀念,所以沒人知道內側是超車道右側不能超車
作者:
shvanta (vant)
2015-06-24 10:04:00比較起隨意變換車道造成的風險, 我寧可讓後面撞畢竟出事時, 後車超速又沒保持安全距離 , 100%肇事責任如果因為被逼就胡亂切換車道撞到旁車, 肇事責任會在自己
作者:
LsVCheN (保守扼殺天才)
2015-06-24 10:05:00呵呵
作者:
accin (acc)
2015-06-24 10:06:00那就不要堵內車道阿XD 開個車而已 又不是玩命
作者:
Oo5566 (5566)
2015-06-24 10:06:00你幹嘛隨意變換車道?換車道要打燈看後照鏡和轉頭好嗎?
作者:
LsVCheN (保守扼殺天才)
2015-06-24 10:06:00切個車道會這麼不穩 還是別開車好了
作者:
shvanta (vant)
2015-06-24 10:07:00玩命的是對方,不是我. 反正我車選安全的,保險保好,不怕
作者:
Oo5566 (5566)
2015-06-24 10:07:00真的,切車道這麼難你應該都龜外線才對,不然要進出多縣道
作者:
accin (acc)
2015-06-24 10:08:00安全的車跟高保險 只是行車安全附加保障吧XD 重要的是駕駛
作者:
shvanta (vant)
2015-06-24 10:08:00為超速護航的根本無聊,法規白紙黑字,看不懂的自己加油~為超速護航的在講安全駕駛,真是笑掉我大牙
作者:
tiler (小強)
2015-06-24 10:10:00阿就不要龜在內車道阿...什麼為了安全不讓道,昨天在國三北上三義路段,救護車因為一堆車卡在內線車道 根本開不快..
作者:
accin (acc)
2015-06-24 10:12:00對阿XD 慢車滾去中外線阿 為了安全守內線是啥碗糕
作者:
LsVCheN (保守扼殺天才)
2015-06-24 10:13:00牙齒壞了 真慘
作者:
accin (acc)
2015-06-24 10:15:00暢通時保持內線也不見得最安全 被頂到就直接撞牆或噴對向而且沒什麼閃避空間還有爆胎或積水打滑 陸上怪機絲通常最容易出現在兩側
作者: luzifer (貓爪) 2015-06-24 10:26:00
推這篇,解釋的很清楚
作者:
rishi ( )
2015-06-24 10:34:00其實你很清楚爭點所在呀:如何定義最高速限,如何舉證你以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而非低於速限影響車流?既然無法舉證,那為何不讓後車使用超車道?
推,超車凌駕於最高限速,等收到張罰單你就知道自己錯了
作者:
kiema (別再說我笨)
2015-06-24 11:47:00推用完就回中線的概念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5-06-24 12:44:00噓的有些真是理盲 前方沒車 我超車後再不被測速照相下 我會+30以上前進 直到我趕上車流 我不太喜歡大家擠在一起開車 說擋住後方的人 有本事超過去紅斑馬呀一堆人乖的跟啥一樣 還跟外線紅斑馬並行勒(90?100?)
作者:
Yatta (三發效力射)
2015-06-24 12:50:00推樓上ac大
作者: deathdancer (怪腳) 2015-06-24 13:20:00
超速者願意承擔罰則 不等於前車有閃讓的義務
作者:
genius117 (I'm firefighter)
2015-06-24 20:47:00中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