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kamac (akamac)》之銘言:
: 120萬這種大金額且高開的案件,以我之前參與過的案例
: 幾乎沒有照價全賠過的,台灣人就是怕被占便宜 喜歡開高給你殺
: 以這種體傷程度開120,台灣沒有任何一間保險公司吃的下去
: 保險公司對於體傷程度也有標準價目表
: 除非你是誰的兒子 誰的女婿 誰的誰 少殺一點比別人多賠一點這樣
: 幾個重點 希望可以幫到原po
: 1.別急 尚待復原至一個階段
: 別想著越早和解,越早放下心中一顆石頭的受壓迫感我可以理解
: 可問題是,對方開價與保險公司的差距還很大,6個月的刑事追訴期記得
: 這段時間保持與對方聯繫暢通,定時探望 最好帶個水果補品,不用貴表心意而已
: 如果對方有經濟壓力,那就是越早進入談價
: 順待對方復原狀況如何,如果不好,強制險的殘廢給付標準可能用的上
: 2.強制險可運用部分
: 接送費用 上限2萬(計程車手寫單據即可一趟一張)
: 看護費用 1200/天 上限30天 親屬看護可
: 殘廢等級給付 別聽到殘廢兩個字感覺很可怕
: 3.見人說人話 見鬼說鬼話
: 當你與傷者見面時,你就是跟他同一陣線
: "我也想賠你,但是保險公司那關過不了,因為....."
: (請對方多配合提供更多有助於理賠的資料,順便求降價)
: "我也想賠你,但是我自己的生活更不好過" 博同情
: (別笑,這牽涉到幾十萬的事情,每個人都在演戲,你也演一下不為過啦)
: 當你與理賠討論時,你就是跟他同一陣線
: 120萬不會是成交價,當然50萬也不會是
: 理賠手上能伸縮的額度雖然很有限,但也是錢
: 買車可以談神單
: 這種理賠也有神單可以談你知道嗎?
: 台灣太多事情都需要談判 原po會上車版問
: 對方也會問知道的朋友,然後他也會發現120萬真的太高了
: 真的啦~~~~XD
謝謝大大總是耐心回答我、給我建議,讓我有個底
今天不是我急著談和解
而是對方主動要談的
本來更早之前(出院後一個月吧?)他們就要談的
是我的理賠員要他們準備相關單據、資料,再來談和解
才又拖了一段時間
申請調解也是他們主動的
第一次談和解是我們自己和理賠員一起談
談不攏,對方就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就在昨天)
後來也調解不成(金額價差太大)
所以就說要告我
板上大大們都認為他們獅子大開口
但我覺得他們自己認為120萬不會太高(對方說他有問過人了)
現在不管是對方、還是我的保險公司
都認為上法院可以拿(省)得更多
那我只好等上法院了
總之,很謝謝a大給我的建議
還有其他大大們私信給我意見
真的一併感謝!!
畢竟集眾人之經驗及意見
可以讓我有個底(有最壞打算)
也讓我對保險有更多認知(也一併謝謝吐槽的人)
有時真的沒遇到事情,不會學到經驗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