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osper0203 (...)》之銘言:
: 我這個月發生有關車禍擦撞理賠很扯的事
: 一開始很生氣沒想到來這裏問
: 詳情如下
: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37739453.A.8EA.html
: 請問大家有推薦的保險公司或業務嗎
: 若不方便貼版上 就站內信
: 我會很感謝你的
小弟來回文一下好了,
正常接到一件賠案會先聯繫雙方當事人,
若只保第三人責任險,詢問對方車輛進哪間車廠安排勘車確認損失狀況與金額,
若本車有車體險,則本車亦將安排勘車事宜,
初步聯繫並會稍微大致事故狀況,
基本上約莫有5成的案子大概責任歸屬就會有個底,
但,還是會依查證警方資料結果為主。畢竟會愈到雙方說的跟實際實況不一致,
或者有人隱瞞不保事項。
比如說:單純追撞事故,若我方後車追撞前車,通常習慣是先告知客人,
"可能我們全責機率高","但還是會依警方查證資料結果為主"
屆時查證完畢後再回報被保險人,避免爭議。
再來就是原PO主要抱怨的部分:
對方車有車體,由對方車輛保險公司賠付車損後,即取得代位求償權,
得向侵權行為人依肇責比例求償。
一般來說,會先由前端理賠勘車查證賠付後,轉公司法務單位進行後續追償作業。
若追償對象有保險,只要雙方對於責任比例能取得共識,
通常都會直接保險公司對保險公司,寄發追償資料文件。
但實務上經常發生,為什麼我明明有辦理出險,
卻在我以為處理好之後,一年多快兩年的時後突然接到被保險公司告的傳票?!?!
大概會有幾種情形:
1.前端理賠案件交待不清楚,致後端法務追償人員也沒能掌握狀況
2.肇責比例因當事人不同意,無法直接向同業追償
3.追償案件量太多,時效(民法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兩年內)快消滅了,
來不及,所以先告了確保債權再說,
4.追償對象雖有保險,但保額不夠。
通常那種已經快要時效消滅收到法院傳票的大多是因為第三點XD
小弟也經常遇到明明就催過同業好幾次,趕快把追償資料寄來讓我簽案,
不寄就是不寄,然後最後到時效要消滅的時後,
保戶打電話來罵:明明出險且也同意理賠了,為什麼還讓我被告!
(心理真的是:啞巴吃黃蓮)
其實,遇到這樣的狀況請先冷靜,沒這麼複雜。
這種車體險追償的案子就只是"民事"案件
把握住以下兩點就好:
1.打電話給自己保險公司,先了解狀況出在哪。
2.如果對責任比例沒異議,民事委任狀寫出去,叫保險公司出面處理即可。
(除非對責任有異議,或也有要向對方請求事項且對方也還沒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