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nconquer (I love By2)》之銘言:
: 我不久前幫家裡的老Premio換LED大燈
: 結果我媽今天去驗車被打槍
: 驗車人員說「大燈使用LED燈是不合法的」
: 還有拿「交通部的公文」給我媽看
: 另外還說「舊車配電不同 改用LED燈 會負荷不了 發生危險」
: 「現場可以幫忙換回一般燈泡200元」
: 最後兩句我知道太虎爛了
: 但前面兩句是真的嗎?是最新的公文?
: 抱歉我媽沒有把公文拍下來...
之前有人講過,依據是現在只有HID驗光型的辦法,沒有LED驗光型的辦法。
所以要驗LED是處於灰色地帶,一般外面代驗除非心臟大顆,不然會叫你去監理站驗。
但是目前似乎沒看到"LED光型"加註在行照上。
所以在路上被攔,只要大燈跟原廠不同(更改電系),行照又沒有加註的話,
就是會開單叫你去監理站驗車。
我個人是支持改裝開放的,但是以不危及他人為前提。
所以我認為以頭燈來講,不應該以燈泡型式為區分,而是要用光型溢光等等條件去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