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陣子訂了一部車, 付了五萬塊錢現金後
隔天業務打電話說那款顏色的車子已經賣掉
希望我更改其他顏色的車子
後來因為顏色都不喜歡, 所以依约必須退回五萬現金
但是業務請會計匯款回來的現金只有49970元整
少了30 塊錢, 契約中並沒有言定匯款必須扣手續費
且業務也同意退回30塊錢
其實30 塊錢算小錢, 但是感覺有點差
而且交易過程還出現業務談的價格是150萬(與事實不符的假設)
但是卻要在契約寫152萬, 還說什麼之後會從領牌費等等裡面扣回
手段有點....後來感覺太差了, 就不想買該品牌的車
請鄉民給點意見,我哪邊有需要檢討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