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昨天 發生了 三輛車的小事故(推撞)
我方車輛 是中間車輛 被後方煞車不及A到後保險桿,並造成推撞前車.
前車&我方車輛前方保險桿看來無恙(前車車主的想法就不知道了),
我方後車保險桿 凹了一片..看來也損及 倒車雷達..
想問一下,,如果發生了這樣的小事故,是否要等
30天後才能申請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並向 肇責方 求償理賠...
雖然車輛是小傷而已... 但是等30天後,,
會不會 肇責方 會有 認知差異..造成 理賠談不攏
(譬如 30天後 他們認知 僅有 凹一小塊..等等 )
請教 大家提供 建議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