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去巡車
發現一台機車倒在我的車尾上
造成汽車右後方烤漆刮損
左後方倒車雷達附近板金凹陷
我車才牽兩個月 報警請警察來處理
卻說非交通事故 無法開三聯單給我
抄了我的資料後及對方車牌號碼
說會透過監理站查車主資料
然後再跟我聯絡
過幾個小時後處理的員警打來告知目前狀況
說監理站留的電話不完整 少了1碼
查車主的戶籍地卻說此地無這個人
所以現在完全不知道這個人是誰
聯絡保險公司 服務人員說沒保天災險
所以就算辦出險 可能也不會過
我現在打算透過寫書狀 經由法院來處理民事賠償
如果一直找不到該車主 請問最後我有辦法獲得賠償嗎?
目前除了這條路可以走之外
我是否有別條路可以選擇來處理該事件?
懇請版上的版友們幫我解惑一下~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