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發生車禍 遭後車追撞
要分享的是對方的保險公司:第一產物保險 ><
這起車禍對方全責應是沒問題
以往的車禍不論有無肇則 我都會去保險公司辦出險
(反正沒肇責也不會提高保費)
本次車禍 我保的是富邦 本來打算等下班直接去原廠留車出險
但是今天早上就接到對方的保險專員來電
詢問我哪時要去修車 要去哪裡修車…
然後對方保險專員說會打電話去原廠說我今天會去修
不知其他家是否也這麼積極 …
所以分享一下第一產物保險公司給大家 (也許只是那位專員積極)
但是卻變成我到原廠要辦出險 原廠說對方保險專員聯絡過他們
因對方全責 就由對方保險公司辦出險
所以原廠就不幫我辦我的富邦出險了==
這樣我是否就照原廠的做呢?
小弟的認知 覺得差別在於:
對方辦出險 我方不辦出險
要對方保險公司看過要修什麼後才能動工(不知會不會太機車)而且後續變成對方保險
公司找我談
若我方報出險
只要富邦看過車就可動工 然後幫我跟對方求償 (感覺比較不會太機車)
後續也由我的保險公司和對方(或對方保險公司)討論
感覺有些差異 不知各位版友經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