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訂了SX4C GL+ (車價: 78萬5),原Po 75年次 29歲,
以下為乙式保單內容:
1. 車體損失險乙式-滿意型
2. 車體損失險 78萬5
3. 附加特定事故 2萬
4. 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 同汽車車體損失險
5. 竊盜損失險 (自付10%) 78萬5
6. 竊盜損失險全損免折舊 同竊盜損失險
7. 第三人責任險-傷害 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 3百萬
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 3千萬
8. 第三人責任險-財損 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 50萬
9. 駕駛人傷害險 實支實付傷害醫療 5萬
每一個人死亡或殘廢 1千萬
10.增額乘客責任險-乙式 每一個人傷害 1千萬
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 4千萬
11.家綜丙:家庭日常生活責任 保期內最高 30萬
12.強制汽車責任險 每一人傷害 20萬
死殘 200萬
總保費: 48,308
請問各位大大:
1. 是否需要增加"超額責任險"?
2. 請問財損是否需要增加?
3. 是否有其他建議? 此單是否充足? 太肥?
4. 請問,保單內容中之第11項是甚麼?
煩請各位大大撥空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