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axident (chewbacca)
2015-10-16 23:24:08大家好
新竹市金山街是竹科工程師的大宗集散地
若有竹科的版友應該知道,這裡汽車很難停
小弟我在吃晚餐時
在金山七街康氏美隔壁,有一個住戶門口寫著
"請勿停車,造成車輛損壞,並不負責,敬請見諒!"
因為以前在新聞上看過,網路上也看過,這是恐嚇罪
於是拍了照回去到新竹市警察局線上網路報案
http://imgur.com/1UEZvli
http://imgur.com/3ZGXFdC
http://imgur.com/9mocdi5
中華民國刑法第151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
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報完案之後
警察伯伯很有效率的就打電話來了
他說當事人這樣寫的確不妥
但是又沒親口對我說那句話
沒有我想像中的恐嚇罪那麼嚴重
網路上的例子看看就好
警察他們會把請勿停車的告示當廢棄物處理,或者請屋主移走
我想跟版友們討論的是
到底警察說的是對的?還是單純他們想省麻煩?不想受理?
若我想讓警察處裡這件事情,讓屋主吃上恐嚇罪
是不是真的要到警察局做筆錄,連我也惹的一身麻煩這樣?
我只是個路過看不下去的路人,想發揮一下正義感,這樣而已......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5-10-19 08:18:00
希望你出門平安不會被車撞,也是出於真心祝福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5-10-16 23:28:00真的弄壞你的車,自然有法律來制裁
作者:
aazzz (粒粒粒)
2015-10-16 23:28:00這只是陳述口吻、並無恐嚇的意思吧
作者:
ilysien (阿寬)
2015-10-16 23:35:00他只是好心跟你說 車停這裡可能會被破壞 這樣你也可以想成恐嚇 厲害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10-16 23:36:00你一定沒有開黑色大七
作者:
jonrsx (江∮<( ̄︶ ̄)>∮江)
2015-10-16 23:38:00路上違規停車的去停人家門口的就麻煩你了 正義路人^.<
作者: mitgreat (小雞向前跑) 2015-10-16 23:39:00
說沒有恐嚇意圖的,才是睜眼說瞎話
他只是說如果停這.受到損害.雖然是他家門口.他不負責這樣也算恐嚇喔.真的是正義魔人
作者:
imsulabe (YELLOW)
2015-10-16 23:41:00之前有判例是因為沒有特定對象 不成立恐嚇
作者:
SSSONIC (...)
2015-10-16 23:49:00這種內容 說沒有恐嚇意味?!
作者:
CKHzz 2015-10-16 23:54:00原來這麼多人有玻璃心.這樣就覺得有被恐嚇的感覺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10-16 23:56:00那就寫回去啊 車子會跑 房屋不會移動
作者:
idealman (人性的思考者)
2015-10-17 00:05:00房子不會動這句夠屌
作者:
yohko86 (Rex)
2015-10-17 00:10:00你也可以當作敢停就會被拖吊造成損傷
是私人土地? 不是叫交通局來劃紅線。若白線憑什麼禁止人家停車? 路又不是住戶的,憑什麼占地為王
作者:
shy723 (shy)
2015-10-17 00:19:00既然這麼閒,麻煩金山街的違規停車都去檢舉一下, 謝謝光你照片就兩台機車在紅線上了
作者: mbc15973 (sniper) 2015-10-17 00:46:00
你是在找警察麻煩!
作者: jamolin (沖田総司) 2015-10-17 01:09:00
加油! 台灣缺少正義
作者:
lizoma (林祖媽)
2015-10-17 01:53:00正義感有什麼錯!硬凹說沒有恐嚇之意的是自家也這樣寫嗎?
如果它有意圖損害你的車就是他違法,但如果他說只是怕停外面有可能造成非人為損傷的話他不會負責,這樣就沒違法,以出發點判斷。
作者: jcjcj 2015-10-17 03:37:00
可能停門口被拖吊也算在屋主頭上
關心你的車臭了嗎樓上一堆....法律會要你舉證這概念就如本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告不贏
作者:
hotqqa (小呆)
2015-10-17 06:27:00這句話看自己怎麼解讀吧
這個還好了 至少有提醒你不要停前陣子我停人家門口五分鐘 完全沒有禁止停車的提示 買完東西下樓就被砸車完畢了 花了六千 警察也沒辦法幫忙因為沒監視器 所以法律只是參考用 沒證據就是自己要小心點了
作者: YJM1106 (YM) 2015-10-17 07:59:00
是不是生活壓力越大心理狀態越脆弱? 你可以提告,警察想吃案也一起告瀆職
搞不好別人家車庫要進出交通法規有一條擋住出入口本來就可以警察來開單 很多騎bws不知
作者:
swjlsc (右手贏了)
2015-10-17 08:08:00毀損車輛 並不會造成違害生命與公安危險 不構成恐嚇罪
作者:
zys (水肥大隊)
2015-10-17 08:17:00真無聊吃飽太閑ㄛ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10-17 08:30:00停人家車道出入口 萬一別人有急事要出門 很麻煩重點是臨停別人門口要留電話 至少讓屋主找得到你
作者: firelin (小林) 2015-10-17 08:58:00
有洞請填土
作者:
bloody089 (家是放"心"的地方~)
2015-10-17 09:08:00說沒有恐嚇意圖的,才是睜眼說瞎話
作者:
cimone (cimone)
2015-10-17 09:30:00說恐嚇的就去告看看嘛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5-10-17 09:32:00一樓要當車庫不是要經過申請而且劃紅線嗎? 如果沒畫紅線就是可以停
作者: natureeriol (海上升明月) 2015-10-17 09:42:00
一樓是車庫 沒劃紅線一樣可以開單 顯著妨礙他人通行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5-10-17 09:44:00一樓要當車庫不是要經過申請核准而且劃紅線嗎?如果沒畫紅線就可以停
沒畫紅線可是明顯影響人車進出的話是可以拖吊的喔 我被拖過一次 =.=
作者: natureeriol (海上升明月) 2015-10-17 09:50:00
樓上正解 法律沒有規定白線100%可以停車 所以要注意
作者:
wrc0903 (綠卡)
2015-10-17 09:53:00推
作者:
pejaii (那晚,那故事)
2015-10-17 10:23:00你不就好棒棒
作者:
thigefe (米麩)
2015-10-17 10:47:00噓文要不要撿一下滿地玻璃
作者:
ex876 (Pencil)
2015-10-17 10:54:00Q:是先有一樓違建車庫還是先有車庫門口禁止停車
作者:
cuteyy (cuteyy)
2015-10-17 11:31:00水喔~
作者:
playqq (爸爸)
2015-10-17 12:12:00無限上綱
作者:
jonrsx (江∮<( ̄︶ ̄)>∮江)
2015-10-17 12:27:00擾民違停的車不去檢舉,檢舉這種受害無奈的? 好棒棒
什麼人才會把車停在別人住家門口???你家大門如果沒劃紅線,可以停嗎??
作者:
chwpaint (blueseed)
2015-10-17 13:20:00在自己家門些什麼外人不應該去管吧
作者:
Obiwan (ψ-(._. )> (筆記))
2015-10-17 13:40:00推你~快去告他~
有些法律常識就知道這根本告不成...警察也很無奈吧
作者: b187 (B clerk) 2015-10-17 14:53:00
支持你!
說不定人家家裡常常要搬一些大東西要進出 怕ㄎㄟ到你的車
作者:
cashliu (QQ)
2015-10-17 23:17:00先裝滿行車紀錄器再去停啊
作者:
outra (奧特羅)
2015-10-18 06:47:00按照法規是可以停喔,開單是員警素質差可申訴沒申請車庫,又要求車進出,才是奇怪觀念吧另外,那種停車根本不會影響行人進出除非你是600公斤吧很多人不申請紅線,就是想要外面多一個免費停車位根本是路霸
作者:
parkpre (parkpre)
2015-10-18 06:57:00這門口有1米寬左右階梯,根本不是車庫,不會妨礙通行。有白線就可停。如果屋主的階梯佔用到道路用地,還可以去檢舉他。
作者:
mmppeegg (我是寂寞的)
2015-10-18 19:35:00感覺我講一句"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也會被告恐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