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該如此 每次內車道都會有路隊長 閃燈叭叭甩都不甩
: 外側車道還比內線快 取締以後要附連續照片 證明中線無車 還不切回去
: 有法規後 快樂表 月經文 以後別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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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在他後方閃燈 按喇叭 甚至切入中車道超完後在切回內車道 嚇他
他反過來檢舉你惡性逼車 你要罰6000-24000 並禁止駕駛
你好像罰得比較重
看完後我還是覺得這個嚇阻的成分大於實際取締
1.如果我前車是龜車 我就被擋了阿 我怎麼可能快 這怎麼開單??
2.他的成立要件是"中車道並無其他車輛" 你行車紀錄器要有
(a.你車子的速度 b.中車道沒車) 基本上很難
而且台灣駕駛沒有正確的超車觀念
理論上來說 你的前車雖比你慢 但他也在超車(速度比中車道快)
他的路權是大於你的 等他超完中車道的車陣後 在退回中車道 即可
所以你就可以看到在國外 後方本來閃燈要超車 結果前方打左燈後方就不叭了
但在台灣似乎沒人看得懂內車道打左燈的意思 還是狂逼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