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
是違規的,這點當然沒錯
現在大肆取締,只能說..................X他喵喵的爽!!!!!
但是,像是下雨天,是否也是適用這樣的規定的??
會這樣問,主要就是每次稍微一點小雨 (不要拿颱風天來說)
一堆人就在內線龜爬、擋路,完全無視內線要最高限速行駛的規定
高速公路局網頁的宣導中
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有註明"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使用車道路權觀念"
這網頁已經消失了,但在01有人複製過去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078777
內線最高限速的除外條款中,有"特殊原因"者不算
(一) 下列任一原因,稱「特殊原因」:
1、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
2、或遇有道路障礙,或能見度甚低,或其他發生駕駛人應減速或酌量增加安全距離之狀
況
但這個"特殊原因"限制,目前在官方網頁中已經完全找不到了
而且下面這個案例,只有36公里,主張"特殊條款"的"雨夜"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108/149797.htm
當然,36公里太誇張了,但特殊標準?? 根本就沒有任何標準可言....
下雨天? 雨多大? 大豪雨? 大雨? 能開多少 90? 80? 70?
特殊條款是給龜速車另外一個好理由繼續龜速擋路嗎
所以,下雨天的內線,到底龜速車有沒有權利繼續龜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