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好,第一次碰到這樣的問題,還請大家賜教,謝謝。 親戚A(三寶一枚)約莫兩週
前,開車從內側車道直接想切出去右轉,A說他慢慢轉有打燈,有一些車從旁邊繞過去,
但不幸一位騎士B從右後方撞上了,A當下下車查看,B看起來嚇傻了,A問他有沒有受傷,
B只回答鞋子破了(看起來人沒怎樣,印象中機車沒有倒),B反問A有保險嗎?(A的車後面
刮了兩條線),A當下也嚇傻了,知道是自己的錯,時間晚了也不知道要叫警察,就說沒關
係,看他沒怎樣,雙方就離開了。但過了兩週收到警局的通知書,寫過失傷害,肇事逃逸
,打去警局了解,但該承辦員警休假,因此想先問問版大們的經驗和建議? A知道是自己
的錯,但他當下就下車查看(因為過了太久,行車紀錄器被洗掉) 何來肇事逃逸? 不知道
路口是否會有監視器?而且B看起來根本沒有外傷,就算有也不會兩週後才來報案,或許是
有車損,估計是想要錢解決。初步了解,當下沒請警察來就是不對,想請問版大他是否要
和對方和解? A知道理虧,但是怕對方獅子大開口,A會在找認識的律師請教。先謝謝願意
回答的大大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