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nny (冷月如刀)》之銘言:
: ※ 引述《a211329 (吶)》之銘言:
: : 前幾天在中山北路,對方沒有打方向燈就變換車道,直接撞向我,請到警察後,對方也聯絡保
: : 險公司,車損保險公司會全額賠償,可是我的車要修兩個禮拜才會修好,這期間跟對方要代
: : 步車費合理嗎?如果對方不付,那我沒車用的這段期間是算自己倒楣嗎?
: 合理
: 這要直接跟對方索賠
: 對方的保險公司不賠這個的
: 如果對方不賠 那就只好上調解了
: 調解不成走法院
: 不過通常正常人都鼻子摸摸算了
我先前也有跟對方討代步費
對方說他全權給保險公司處理 不要找他
找保險公司 專員說代步費不包含其中 (根本就OOXX 一個推一個)
除非我不和解跟對方上法院要...雖然要的到但花費的時間精神不成正比
最後找了有提供"免費"代步車的原廠維修了
今年的保險原本想在車險下加掛代步車險
對方撞我 我租車修車 我的保險公司再跟對方or他的保險公司要租車修車的費用
也不用和他在那邊機機歪歪的橋半天
但費用有點高....日額1000 保費就快2000 想想還是算了 不太合乎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