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
我們前陣子開車出門,被後方的車追撞,但都無人受傷。
(我方只有強制險,對方也說他只有強制險,所以沒有透過保險公司人員)
到今天終於達成和解,相約警察局簽和解書,結果,我老公一式三份簽完,在點賠償金的
時候,對方就三份全拿走了,好險金額沒有少。
但,也等於我們沒和解書的備份,這樣之後會衍生什麼問題嗎?
因為處理過程對方一直很沒誠意也常常不接電話聯絡不到人,
我老公實在不想再和對方交涉T_T
本來以為收到賠償金可以修車很開心,沒想到回家就聽到他說沒和解書的留底又不想再跟
對方聯絡Q_Q
先謝謝解答的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