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這篇很清楚說明 強制險和第三責任險是完全不一樣東西
節錄原po內容:
"強制險200萬,是不管責任是誰,只要死亡就可以請領,
有給付給對方的只有第三人責任保險慰問金的10萬,不分責任只要對方死亡就給付"
強制險200萬無論如何是一定會保的 重點是有沒有加保第三責任險
原po因為沒有肇責所以第三責任險是可以完全不用理賠
說啥撞死人不管對錯先賠個幾百萬再說完全錯誤觀念
這案例死者家屬只能拿到強制險200萬+10萬慰問金
車禍鑑定原Po沒有任何肇責"理論上"民事庭也不可能會判賠
(還是無法排除恐龍法官可能性 但我還真想知道鑑定無肇責的車禍能怎麼判賠)
不過這時就可以看出第三責任險多重要
如果這時恐龍法官來大決"應注意未注意"就算指判賠500萬50%也夠你受了..
因為家中有些長輩就覺得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是一樣東西= =
這案例剛好可以拿來解釋 感謝原po分享寶貴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