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推文裡的正反論其實並不是在台灣都有 像是以上的支持論述或是原文的反對說法
這篇文章裡都有提到 http://tech.hexun.com.tw/2016-01-05/181599246.html
Uber也許水準高 但是他在沒有修法前都是違法 逃漏稅 沒有保障
這是可以透過修法改變的 但是不是你說一句水準高 或是說反對的人不知變通
就能逃過的質疑跟現實 變通其實就是一種交換
你把你的安全,和人家的逃漏稅讓你損失的國家政策/社會福利,來換一個服務
也許你們真的覺得這樣划算吧
總之不是去透過修法,而是不停說要變通,這是創新和高水準
這不是非常合適的手段。
當然我相信Uber公司會為了打入市場而跟政府和法規做出妥協
但是在他合法化之前還持續經營,其實就跟大家最討厭的違法商人是一樣的道理
你討厭別人違法,討厭別人就地合法,討厭商人逃漏稅,討厭規避食品安全
為什麼你不討厭一家公司用類似的手段來持續維持一個尚未合法的經營方式?
你今天對這樣的經營方式做出妥協甚至支持,對法律做出了變通
以後就不要反對其他人用同樣的理由對法律做出各種各樣的"變通"
PS. Uber最近動作不少
板上過去三個月偶爾會出現的"創意問卷" 和最新這篇招募實習生
另外還有昨天去吃尾牙遇到的"合作"折200搭車折價卷
這讓"我個人"更感到反感,因為這些推廣,推銷都是在尚未合法的情況下
持續進行的商業行為,更簡單來說就是 "知法犯法"
有些人討厭公務員知法犯法 卻對商人知法犯法視而不見甚至贊同他的舉動
我不能理解這種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