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iusalpha (Prius Alpha)》之銘言:
: 新聞連結:
: https://goo.gl/3y8f7V
: 新聞內容:
: 東森新聞 – 2016年1月28日 上午9:09
: 開車在路上,旁邊發生車禍就算不是你撞的,也千萬別以為不關你的事,
: 台北一位葉小姐開車時,嚇到旁邊的機車騎士,法官認為她沒停下察看,
: 犯了肇事逃逸罪,重判她一年四個月徒刑。
記者亂寫一通就43了。
: 心得:
: 以後大家開車記得慢慢開,一聽到有前後左右有碰撞或怪異聲音聲音,
: 不管是不是自己車子傳來的,就要立刻減速煞車,確認沒有事故後再繼續往前開,
: 避免「肇事逃逸」喔~
: 話說,常常在路上看到警察經過違停,也沒停下來處理,這樣算不算「怠忽職守」?
: 看到行人違規穿越馬路、單車逆向行駛,也沒開單,這樣算不算「縱放犯人」?
請問您有看了事故的影片嗎?還是完全自己想像呢?
此事件簡單來講,據說是某人騎車想超前方機車 (不過我是真的很好
奇當事人已身亡,記者是怎麼知道想超車、嚇到等,觀落陰嗎?) ,但其
右前方的自小客則因前方有公車也左切進此車道要超公車,前方機車就因
此開始減速,某人可能是反應慢或什麼的,在很靠近前方機車時突然自摔
了,自小客的行進路線也確實擠壓到前方機車的路線,讓該機車最後甚至
停下來,而且自小客的左前輪還開到左方的另一個車道上了,這種跨到三
個車道又不看後面的超車法我只能用三寶來形容。
所以那個女駕駛絕對是此車禍事件中的一環,雖然被認定沒有肇責,
但肇逃就是錯的,特別是副駕已提醒她發生車禍還直接開車離去,法官也
是就其肇逃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