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爸爸出車禍了,有些問題想請教版上神人
有一台紅色轎車要右轉,速度非常慢的轉彎
接著機車騎士疑似車速過快,為了閃避轎車自摔
在騎士左後方的朋友爸因此被摔倒的機車絆倒
其中只有朋友爸受傷,住了很多天的加護病房
後來騎士為了逃避責任跟警察說是朋友爸追撞他(其實是自摔)
行車記錄器影片只拍到轎車轉彎跟騎士自摔部份,沒有拍到朋友爸的鏡頭
請問這樣朋友爸能跟自摔的騎士要求負責嗎?
感謝
作者:
zxc8424 (HuGuu)
2016-03-21 21:32:00被絆倒當然可以 看鑑定情況怎麼樣吧? 記得告過失傷人
因為朋友家庭經濟有困難 找律師可能沒辦法 問看看他有沒有保保險
to4樓,又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找律師的,來這裡問問許多神通廣大的鄉民意見有何不可?照你這邏輯,買車有問題直接問消保管就好,也不用來這開版問人了吧.....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6-03-21 22:04:00你看過自摔是往後噴的嗎 一定帶速率往前 沒時間反應表示跟車太近 安全距離沒抓好 應注意沒注意^ 能注意你管前面怎麼摔 就算撞壁瞬停 後方撞都是後方自己負責
作者:
Kodomi (丹羽就是要3武服的Kodomi)
2016-03-21 22:10:00可以請他們先查公所的調解會哪時候有法律諮詢 先去問問
不要動不動就說應注意。突然噴來如何反應。ptt真是反指標無誤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6-03-21 22:13:00內文都打左後方了 自摔可能往後噴嗎 用點腦
保持行車距離很難嗎? 又不是因車禍飛過來 後方會碰到當然是後方追撞阿 不然咧 這樣也想凹喔不過我想這文很快就自刪了 哈哈
請他放心。直接請警察送法院過失傷害。你可以再要求民事賠償。他本來不在你前面是突然滑到前面。沒辦法預防。所以沒有保持距離及應注意問題。再等法官處理。通常會要求你們和解
你朋友的爸爸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唷!安全距離的定義是:前方無論發生事情,都要能夠煞的住車。要能夠證明對方機車往後噴,才有機會爭取到贏面。如果機車是停止狀態,追撞上去,那就沒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