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quidmix (第17號使徒)》之銘言:
: 看起來吳怡霈有保車險。
: 1.這種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右側機車)而發生事故導致人員受傷,
: 明顯侵犯直行車路權。
: 請問第三人責任險會賠嗎?
從新聞上來看吳應該是肇事主因,至少負擔七成過失,有可能會全責,且
從新聞提到保險公司有出面處理,除了強制險外還有投保任意險,不然只有強
制險保險公司根本不會出面處理。
: 2.像發生交通事故,然而受傷的一方開出的和解條件偏高。
: 倘若在保險金額的額度內,車主當然希望花錢消災,快點和解事情早點落幕。
: 車主有和解的意願,但保險公司可以堅持和解金額還要再降嗎?
有沒有和解對保險公司沒差,反正被告的是保戶,不過通常保險公司還是會
站到保戶立場,能和解就和解,這種車禍就算和解金兩百萬也太誇張,縱令牙齒
重整,大概估三五十萬就可以用很好(尚未看到就醫明細,先粗估),再加上後
續休養費用、薪資及精神撫慰20萬,至多百萬內就可以解決,這種案子很多被
害人都是亂開價啦!什麼樣的傷害跟損失都是要看診斷證明跟相關文件,不是被
害人嘴巴說說就可以。
: 結果因此造成和解破局,車主被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連帶民事賠償。
: 請問這樣車主不是很衰嗎?都有繳貴鬆鬆的保費了,還是被告。 > <
: 一點點疑惑,請各位大大指教,謝謝!
真的開天價認罪就好,過失傷害認罪有悔意且無前科,法院大概判三個月而
已,易科罰金九萬解決,運氣好法官還會給的緩刑,民事就大家慢慢打慢慢拖,
反正在保險額度內,最後也是保險公司支付,拖到後面被害人多半會因為錢的關
係,就來談和解,不然這案子一審打到三審,大概一年半到兩年,看被害人的本
粗不粗,三個審級律師費在台北至少就20萬上下。
再補充一下,植牙費用有高有低,不是被害人喊什麼就什麼,就算要全部採納
植牙費用,也要被害人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取得單據證明,這樣法院才有可能判,否
則只是喊說預計要花多少,隨便開個證明之類的,很多人都幹過這種事情啦!光是
植牙先噴五十萬,一般人光付都是抖一下,所以才說民事都用拖的方式,新聞裡面
提到未來醫療費用漲價100萬元,看到這段大概就知道提告的人似乎是畫大餅再
談和解,基本上保險公司理賠都要對應單據,譬如薪資損失,被害人最起碼要提出
月薪證明(用報稅清單或任職單位提出證明等)配合醫生診斷證明,證明要休養幾
個月,才可能順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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