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汽燃費隨油徵收根據 僅靠民國50年資料
汽機車燃料稅到底要不要從「隨車徵收」改成「隨油徵收」,一向引發關注,而交通部也
一貫以隨油徵收將造成免徵油品流用,所以,一貫反對隨油徵收。只不過,交通部所引用
的實務資料,靠的居然只是民國50年那一年隨油徵收僅收到60%左右的汽燃料費用。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23日針對交通部公路總局誤寄15萬份機車汽燃稅罰單一事召開記者會。
單單以機車為例,出席的公路總局監理組副組長林義勝表示,全國有1千5百萬輛機車,汽
燃料稅催繳量相當龐大,在交通部宣導後,去年約有85%民眾已經繳納,目前還有1百多萬
輛車主沒有繳納。
但是,催繳的行政費用卻相當龐大。根據交通部訴願裁定,若汽燃稅欠繳要裁罰,必須經
過3道程序:一、寄發第一次燃料稅通知;二、雙掛號催繳;三、寄發300-600元的罰款通
知。而光是全國1百多萬輛欠繳機車罰單數量,羅致政表示,也高達近7億元。
在記者會裡,媒體詢問交通部是否願意將汽機車燃料稅改由「隨油徵收」,出席的交通部
路政司科長朱大慶則表示,因為汽車燃料使用稅本質是作為道路養護修建的費用。
朱大慶說,台灣曾在民國50年採用「隨油徵收」1年,但那一年也就發生一些免徵油品流
用事情,實際徵收汽燃費才徵收到60%左右。當時發生一連串問題,實施一年後,就改回
隨車徵收。未來還要防止油品流用、取締地下油行或一些節能車種產生,因此,交通部認
為,還是維持汽燃費隨車徵收。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6-03-23/71423
newtalk-2016.03.23
這會不會有點扯,為什麼要用依照排氣量收稅金,難道大排氣量就用比較多油嗎
用很少繳這樣跑再多也這樣,跟本不合理
現在越來越多的小排氣量渦輪、油電車,更突顯這制度的問題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