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這一撞慘了 送粉圓3年不吃不喝才賠的起

作者: c6643 (Leliana)   2016-04-08 22:20:45
→ maniaque: 求償標的改恢復原狀,就會贏了 04/08 20:24
→ maniaque: 民法本來就規定 恢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 04/08 20:25
→ jiern: 車子本身殘值 保單上都會有車輛殘值 不用法院判決 04/08 20:25
→ maniaque: 只是恢復原狀就是只能讓車子壞壞的晾在那邊等人恢復 04/08 20:25
推 sanshin: 主張回復原狀 沒在看殘值的 04/08 20:47
→ sanshin: 除非全損,不然想靠法院殘值?別傻了 04/08 20:48
推 sanshin: 凱迪拉克有殘值三萬,修復金額三十多萬 04/08 20:54
→ sanshin: 法院最後判車主勝訴 得三十幾萬賠償 04/08 20:55
就和吐司卡醬貼的新聞一樣,
法院以「固定資產折舊率表」判斷車輛殘值對車主不公平是事實
照常理來講債權人至少必須需要以車輛原先「應有市價」計算才算的上有基本的保障
即便是好好一台神A,5年車市價明明還有6成,依法院算法剩下1折是在開什麼玩笑?
可惜法院為求便宜行事似乎不吃這套,才導致定時就有老車車主求償無門鬧上新聞。
所以啦,現在很多人會說必須主張:回復原狀。
問題是,民法的回復原狀是指將受損部位回復至「應有」程度,而非「全新」程度
因此,車禍財損實務上要履行債務會有兩種情況
1.折算金額以金錢賠償→計算折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車主:O你娘
2.找車廠修復→工資不計折舊,零件費計算折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車主:O你娘
好啦,看到這裡很多人會問,那就主張回復原狀讓債務人去負責修復啊!
事情有這麼簡單?
如果法院的判決主文是「請債務人負責回復車輛應有之原狀」
這時不幸遇上一個無賴,覺得金額過高硬是擺爛不幫你修復,拖拖拉拉讓你完全無車可用
這時候債權人要怎麼自力救濟?
是的,有經驗的一定會想到:依據判決書聲請強制執行。
問題是......你要強制執行什麼?
86年台上字第1734號(隨便找的,可能不是最恰當的判例)
判決要旨直接寫明
「民法規定之損害賠償方法,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負損害
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約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
之原狀;如經債權人定相當期限催告後,逾期不為回復時,或不能回復原
狀或回復原狀顯有困難時,債權人始得請求以金錢賠償其損害。又回復原
狀並不以債務人本人親自為之為必要。」
好啦,我們就請求金錢賠償損害吧...
金錢賠償以自力回復原狀→
找車廠修復→
工資不計折舊,零件費計算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率表」→車主:O你娘
有沒有看到,民法就是這麼有趣兒的東西。
所以啦,看到有板友這樣說:
推 sanshin: 凱迪拉克有殘值三萬,修復金額三十多萬 04/08 20:54
→ sanshin: 法院最後判車主勝訴 得三十幾萬賠償 04/08 20:55
我是真的眼睛一亮,有這種英明判例開路,對駕駛人才有最基本的保障
還請S兄務必提供相關字號供大家筆記,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像吐司卡醬做醫生
能保固期過了就賣車換新車這麼霸氣的。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6-04-08 22:23:00
撞壞老爺車 回復原狀太貴 肇事者敗訴<=新聞標題沒字號,google有一堆新聞跟討論串就個人經驗,保險公司會直接賠新品至於怎麼跟肇事求償,那是保險公司的事
作者: c6643 (Leliana)   2016-04-08 22:38:00
可是瑞凡,老車子保險公司不給你保車體險,就算可以也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投保。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6-04-08 22:41:00
那台保時捷還沒到老車的階段吧 了不起五六年的車別跟我說保時捷沒錢保險=____=而且舊車牌開到現在,沒意外也是原車主隨便查8891 最便宜隨便也兩百萬起跳無論一手車主還二手車主,財力應該都很雄厚
作者: Sam27 (Sam)   2016-04-08 23:01:00
實務上有算折舊的話,的確對車主不利,不過可要求代步費一天2000~20000看你被撞的是甚麼車,外面租的行情
作者: Tosca (hi)   2016-04-09 09:46:00
就是因為法院判決對車主不利 所以高價車才要持續保車體險阿另外你說那幹麻還要保第三責任 阿呆 要賠人損阿~~你撞傷人撞死人賠不完耶~~ 車板都以為只要賠車而已嗎XD說穿了 法院判決怎樣都是保險公司要傷腦筋而已啦板友只要知道 高價車就是保丙式 廉價車就是至少第三責任險講到最後就是這樣就對了 不要什麼都不保 還要上法院雖然說上法院打殘值好像很有利 但那是運氣好你沒撞死人~你像林曉培那樣撞死人 看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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