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分享自己肇事逃逸的經驗
剛考到駕照的時候很興奮 所以就開車很隨興 要右轉的時候我轉很快沒有注意右方機車
導致擦到機車 不過因為機車騎很慢 沒有跌倒 只有雙腳著地 我就往後看了一下
是個中年婦女 情急之下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就加速烙跑
還好事後沒收到警方通知 那個月心裡都提心吊膽會被告肇事逃逸 真得嚇死人了...
※ 引述《Justins (~~~~~~~~~)》之銘言:
: 大家晚安
: 今天開車去永和吃飯 不熟當地
: 吃完接到交通隊電話說我剛剛在中正路483巷口轉彎擦撞到計程車
: 我是完全沒有印象 但警方表示必須請我到案說明 當下也想不起來我有沒有在中正路轉彎
: 結果去了交通隊看了我的行車記錄器
: 我根本就是經過他旁邊的直行車 計程車違停在路邊被另一台同款同色車從巷內右彎出來A
: 到
: 結果這位運將大哥就根據他攝錄的畫面報案說我肇逃 (蕭煌奇大車隊?)
: 想請問大家的是 這樣平白無故浪費我的時間是合理的嗎? 所以今天不用提出證據就可以
: 隨便告發他人有肇責?
: 又假設我今天沒行車記錄器,車上又有一些舊傷,後續豈不是沒完沒了?
: 前幾天剛要到新公司報到路上就被白目三寶騎車追尾,害我報到日延後(我已經待業一年
: 了...),不到三天再去一趟派出所,真的倒楣到一個境界。
: 行車記錄器的錢真的不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