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7024546 (巴哈無伴奏前奏曲)
2016-04-23 13:45:21這兩天有則新聞是
一個天龍人倒車被等紅燈的擋住
然後就不爽跑下車踹人家門
剛好被後面的小黃紀錄器錄下
又剛好有警車經過看到
結果警察一下車他就嚇的闖紅燈烙跑了
一直在想遇到這種事該如何處理
下車輸贏好像也不是
可是他踹完跑了就算之後用車號報警
結果很可能是聯絡不到車主結案
或是聯絡到了他也打死不認
我在想如果真的不幸遇到了
是否可以主張他踹門當時疑似拿著槍對我叫囂
這樣感覺不論如何警察都會把他找出來泡茶
而且筆錄時他還會很緊張的供稱
他只有拿高爾夫球桿跟踹門而已
恐嚇跟毀損也就直接成立了
之後還可以說應該是當時太害怕看錯了
不知道這樣主張對方拿槍會不會有什麼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