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基市府公務車 明起全日開頭燈
2016-04-30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為降低交通事故,響應交通部交安新政策,基隆市政府公務車
五月一日起「汽機車全日開頭燈」,將與貨運、貨櫃相關公會協議,聯結車、砂石車及大
貨車也跟進,呼籲民眾響應,不過熄火時要記得關車燈。
交通旅遊處交通規劃科長黃秀萍說,根據交通部研究指出,汽機車白天開頭燈,可引起對
向來車注意、增加反應時間,減少對向碰撞;另外,車輛在巷道轉向時,有警示及提醒效
果,可減少路口的意外。
交通部推估,白天開頭燈行駛可減少五.九%事故碰撞率,每年可減少二十六人死亡、六
千六百多人受傷,在日本、新加坡等國已經實施這項政策,國內也有部分縣市勸導,鼓勵
汽機車全日開頭燈。
基隆市長林右昌在港市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裁定,基隆市政府所屬的公務車,包括工程
車、垃圾車、校車、接駁車、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及市公車等等,從五月一日起統統全
日開頭燈。交旅處近期將邀貨運、貨櫃公會業者座談,希望聯結車、砂石車及大貨車等跟
進。
較新式的車輛熄火時,車燈也會自動關燈,舊式車輛沒有這項功能,因此熄火時要記得關
閉車頭燈。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8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