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結論
1.背過失傷害+罰款+賠償 : 前科(不是很重要) + 最低30天拘役=3萬 +大概100醫藥費
2.和解 2萬
簡單說,對方極度無恥的情況你就是要國庫給3萬,然後你可以跟他要求車損
但這是建立在你跟他都有肇責的情況
如果你全額肇責 最慘就是上面講的3萬+醫藥費
最好的情況就是你無肇責,
但...基本上只有一種情況你會0肇責,就是你停好被他撞
我怎麼想都覺得不可能1秒就從你車正後方超車到你右前方被你撞
很明顯就是你過失
所以板上很多人都說右轉請把車道卡死就是這個原因
這就是你撞他跟他撞你的差別
你文中提到的 他要左轉,那是未發生的事情 你管不著
法官也不可能當作依據
再加上不管是不是恐龍法官,同等情況都會利益歸弱勢方
更何況今天傷害是事實
不管他受傷輕還是重,你不聞不問也是事實
我之前車禍就2天打電話去問安 每周去看一次
到最後我要賠6千 他媽媽還不好意思收,只願意收600紅包討吉利
今天他跟你要2萬很明顯就是高人指點,因為2萬剛好卡在你進退兩難的金額
我個人會極度不爽的付給他2萬(會殺價看看) 而不是去吃3萬罰金
我相信你今天會上來問,就不是不缺錢或是不缺時間的人
所以你能做的,就是跟他好好談,把事情攤開來說,看可不可以包個3600或6000打發
記得一定要錄音
如果對方明顯露出吃定你的樣子,有任何提到2萬是便宜你 不然你就要坐牢之類的XXX
就果斷去告他假車禍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