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heavenasura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02:29:43
一.個人資料
《ID暱稱》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經濟狀況》小康 ($21418)
《登入次數》4231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530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5/13/2016 23:52:24 Fri 《上次故鄉》118.161.236.226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二.自介
單純的車狂,東拼西湊地涉獵兩輪四輪資訊約二十載,甚麼都不精,有的只是一股熱愛,像我
這樣沒資沒歷的平凡人從沒有貢獻給同樣喜歡車的人甚麼,想著幫忙維護車板或許也算是
給自己和興趣一個交代,幫助更多一樣想聊車買車看車學車的朋友能在更好的環境中互動!
因為是素人,提供自我分析以供評斷:
【優點】
1.因為生病,所以多年來無正業,之後有工作機會也渺茫,幾乎都在家,所以時間相當多。
2.除非遇到不平之事或恰逢有所經歷,不然不愛說話,若有機會成為版僕,可以保證不發
文,包括推文都將不會出現私人意見,所以不會有領頭搧風或是干擾判斷的現象。
【缺點】
1.為了貼補家用開銷,個人偶做的小買賣有部分是汽車零件相關,雖然還在虧錢,但這點
或許會有版友認為身分不妥,所以特此說明!
2.雖已使用BBS逾17年,除了N年前在PTT有擔任過班版版主,其他經驗全無,所以一切
管理部分須從零開始熟悉。
三.政見
這是個人最想表達的部分,即使沒機會成為版僕也希望能提供給各位版友參考;除了原本
的板規外,在下想導入"噓文水桶制",此乃發想自陪審團制度,所有的版友都是陪審員,而
版僕只是罰責執行人,相關的規範為:
1.文章發表後四十八小時結算
2.單一帳號推噓僅各計一次,在下會統計;若查獲開分身灌水,本尊及該帳號水桶一百天
3.四十八小時內自行刪文者,按最後文前噓文計次另加十天水桶
4.四十八小時後並不會由版僕刪文,但因已處置而不再理會後續計次增減
5.噓文水桶罰責:
X 警告一次
X2 水桶七天
X3 水桶十四天
X4 水桶二十一天
X5 水桶二十八天
X6 水桶三十五天
X7 水桶四十二天
X8 水桶四十九天
X9 水桶五十六天
XX 水桶六十三天
6.防技術性干擾或常態性發表爭議文條款:
單周內被警告二次含以上,水桶十五天
雙周內被警告二次含以上,水桶三十天
單月內被警告三次含以上,水桶六十天
出水桶後三十天內再犯者,所有罰責加倍
以上是基於長期觀察BBS之後所得出的心得,網路的世界不管如何規範,終究不會有所謂
公平的審斷,即便是真實世界的法庭也未能盡善盡美,既然人治成為最主要根據,理應把
所有的管理權下放給所有與話者,無論發文者的初衷或所言正確與否,當其論述引起許多
反對,可以想見的是一定有不周之處,版僕該做的並不是充當法官做出私己的判斷,而是
依多數意見做出依規定的處置,讓發文者禁言冷靜思考,也讓其他與話者不再跟進追擊,
一切的目的是將紛端導向平靜,還給所有使用者清靜的版面,絕不針對個別帳號,而且希
望透過此制度讓每個人漸漸地更重視和負責自己對他人所說的話與所給的評價!
PS.個人粗略的想法,不管是有關罰責部分,哪裡有不周全或是矛盾的地方,甚或是完全
不合理根本腦袋有問題,還望前輩同儕後進十方大德發表意見,感謝撥冗收看!
作者: IEhacker (《ID暱稱》)   2016-05-14 03:03:00
蠻詳細
作者: loveisdie (認真就輸了)   2016-05-14 03:26:00
推全民監督
作者: F35B   2016-05-14 04:25:00
這種構想根本不妥,八卦板是XX最多的板,但人氣最高,為什麼就沒看見什麼限制連噓、噓太多要桶發文者的?網路世界帶風向本來就容易,我也有發過文是被噓爆的,但該篇文章我至今認為我本身是對的,只不過和大部分人的看法不同被噓。那你能說我故意鬧板嗎?訂定這種限制條款本身就是不公平條款,是要怎麼期待一個好的風氣?
作者: keroromoa (發言要小心 避免踩到陳雷)   2016-05-14 04:39:00
S5看看S5發表那篇只是PO嚴懂售價就被噓到X5所以嚴懂不再乎台灣市場讓鄉民噓文發洩,PO文的就要幫嚴懂背黑鍋水桶一個月?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06:24:00
二位所想的情況我也思考過,但在下仍提出這方式是因為當推噓都無所謂,人就會亂搧風跟起舞,比較起八卦的複雜,車板還是比較專類別,當有二分法選擇時,有人亂噓,就比較有機會出現反制回推的情況,當然,這是個人推想,也許事實比想像還殘酷也說不定,非常感謝提出意見!!!倘若增添修正"新聞"類不列入此限,會否好些?被噓爆未必代表立場錯誤,但續戰下去也非眾人之福,水桶只是避免紛爭的擴大,這是在下的初衷,再者回到我的想像裡,要是每個人理解選擇123對人的影響有別於以往,也許風氣會有所不同,這場賭注,當然也需先得版友同意!噢!最好的例子就是二位即使認為不妥也沒直接噓在下,這就是我想找回的正直善良,純討論,無好惡,再次感激!
作者: haoto (發飼料了)   2016-05-14 06:58:00
沒板主好好的幹嘛找人來箝制言論 幾歲了還跟小學生一樣比中國還落後 頗ㄏ
作者: loveisdie (認真就輸了)   2016-05-14 07:00:00
樓上可以去八卦版說錯了、滾回中國
作者: Sturmvogel (fire)   2016-05-14 09:15:00
噓文要水桶,何不禁止噓文天下太平
作者: FunKK (放ㄎㄎ)   2016-05-14 09:20:00
會被噓的大概就那幾個人啊,做的正幹嘛怕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5-14 09:52:00
這條款思考過,但很難。可思考為何各大版面也人沒用這規則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6-05-14 09:53:00
一個人發了觀念錯誤的文章被噓,不代表他破壞了看版的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5-14 09:54:00
帶有仇恨,是會無視正文而一噓再噓。最後變須檢視推文內容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6-05-14 09:54:00
秩序,推噓文的原因很多,用這個來判斷水桶與否,似乎不恰當
作者: Sturmvogel (fire)   2016-05-14 10:00:00
那噓太多要桶,推太多也要桶嗎?無視內文噓要管,無視內文亂推一通要管嗎?開分身噓文一百天,開分身推文幾天?
作者: devil4227 (shenlone價的......價價 )   2016-05-14 10:12:00
熱心推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11:27:00
原本認為車板相較而言不算大,增到三人控管版面應該可嘗試他人所不能為的方法,逛車板的人對來車版的發言沒有足夠信心,也許真的人性不可估吧...to cacac,我有說推噓重複只能計一次,你似乎沒看懂在下想避免的數字管理方式,至於被噓爆的東西當然未必是錯誤,但肯定有爭議,不過如果出發點還是不相信版友自己的判斷,認為與論風向還是大過自覺後的自我負責...不管是少數人治或是多數人治,人事果然難哪!!!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5-14 11:49:00
每項違規都交由民眾公審,警察再開單,會如何。也可以揣麼看看,沒X的文章,可能藏多少廢文。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11:53:00
呃...你講到現實生活的違規,這種時效和影響不同吧!?板僕如流水來去,版眾永遠有交替存在,把所有決定賭在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5-14 11:54:00
如果警察有問題,該處理的是警察,而非開單本身。板主有問題,該處理的是板主,而非板規本身。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11:57:00
幾個人身上,隱藏的廢文會消失?那板主的自覺度和認真度真的很高,陪審團制度是一種相互制衡,避免有所偏頗,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5-14 12:00:00
陪審制度,不等同鄉民公審。你所謂的板民自律,也預期太高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12:00:00
如果怕版友的水準不夠,同理,版僕也是板友...新東西,討論討論,也許有人願意有人不願意,所以我才說選版主在其次,丟個想法出來推推看才是我目的!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5-14 12:03:00
上任前的版面,無疑就是充分體現自律的時刻。然後你再看看多少名單。版面成什麼情況。再看看違規文章,有幾篇是X的。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12:05:00
之前的狀況是因為沒有人能執行罰責,你怎能怪有白癡不趁虛而入?至於違規文章,我有說原版規維持,這是另行導入,不是替代...你沒看完全文齁??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5-14 12:08:00
如果不是替代,你所謂的人治問題,依舊沒有消除不是。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12:09:00
我不是就說了,統統還是人治,只是擴大讓大家參與,而不是丟給幾個版主決定而已,不管到哪,當然主位都是人呀!大家很習慣講"版主",我習慣以前的講法"版僕",也許這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5-14 12:12:00
隨著板規執行,你必然累積一堆恨你的人。日後他們每天都噓你怎麼處理。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12:13:00
樣還蠻明顯我對板工的定位,執行人而非統治者。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5-14 12:13:00
原本沒問題的文章,每篇都需要X,你會逐篇懲處嗎。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12:14:00
怕熱不要進廚房,噓文也打不死人,如果照我的思維,肯定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5-14 12:14:00
我對板主定位也非統治者,相對的我認為是消耗品。該走就走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12:15:00
是哪裡有爭議,或許立場或許口氣,自然會有人提罷免囉!對啊!如果大家這麼看輕自己的選擇,有人亂噓,卻沒人補血,那就懲處,所以你看出來,為什麼我覺得風氣可能會變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5-14 12:16:00
你不能責怪沒人補推。沉默真的是多數。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12:17:00
了嗎?因為肯定會有人看不下去,發表意見參與啊!我的觀察是亂噓也不是多數,當然這觀點人人不同就是!你上任後,有很多噓嘛?即便是廢文,少很多吧?感覺到只要有人執行,其實不會亂到哪裡去,全民參與其實在不大而且偏專類別的領域還蠻有機會一試的8787是"啊"...歹勢,切換太快!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5-14 12:24:00
car是前20熱門板,這裡有不少彼此敵視廠牌的版眾。這條款我思考過,但不推行。我不高估板友自律,就如不高估自己一樣。也因為如此,我才要選出板主。合作與制衡。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12:27:00
不管是鐵粉或互相敵視,我都認為是少數,在下不低估版y友的123選擇,是相信沉默的多數到這版來能因制度的改變來起而發聲,當出發點都對,就像這樣箭頭聊就變常態,至少個人如是信...參考看看,沒對沒錯,也看不出損失。好吧!再跟你分享我底一層想的心聲:PTT是好戰的,每個敢發言的都不人為自己錯,但會戰火蔓延,個人認為無論哪邊起手式都是按噓,我想利用這套制度讓遊戲模式變成推噓更加平衡,一點進版面就不會有極端的推爆噓爆誘拐風向,另一方面又可以消耗掉好戰的動能,但是以正負抵銷的方式,一但無極端推文累積多了,就會像現在沒人理我一樣,戰鬥就會變少,溫度一低,想戰的就剩幾個人,多數的中立沉默者就不會被打擾啦!不能怪你剛沒細看,點進來,字這麼多,我都想按end了XD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5-14 12:51:00
不,是我問題。要看文章太多,只有處分文章才會細看。
作者: PPTer (PowerPoint Boy)   2016-05-14 12:51:00
那只好讓這篇噓到XX了 ㄏㄏ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5-14 12:52:00
但我主張合法與否,在于文章本身與推文內容本身,而非輿論評價。輿論很不穩定,就如風向一直再變。這不能當定則處理獵殺女巫古今皆然。我不會因為大家都罵,就處分爭議文章。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12:56:00
呵呵!來吧,寶貝!相信有噓就有推,都噓就我有不對!
作者: darkmonster (風武)   2016-05-14 13:01:00
你推文講解 這樣看很累呢~~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13:01:00
所以爭議文章我選擇不刪文,因為他必有討論性;罰責只是降溫的手段,一切都是漸進累進,倘若單一帳號所言甚是,但卻爭議文不斷,不需要CD一下?保護他也保護版啊!dark大歹勢啦,講到哪解釋到哪,畢竟制度不好解釋。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5-14 13:05:00
極端爭議文可以直接鎖文,不需要罰則。批評文一日限一篇,這就能CD。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13:10:00
鎖文消耗不了戰鬥網友的動能,至於批評文...現在不是在聊推文部分...咱們看法不同,很好但是會聊很久,簡單點,就看看有沒有其他意見,我只是想丟個頭討論,選上也未必這麼做,畢竟這是大事得投票通過,不過這麼一晃,可以確定的是敝人真的很閒,版友不介意,我很好配合版務!不多說了,已經沒人想看了,就等決定和其他想法囉!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5-14 13:16:00
時間允許,可參考相關看板與各熱門看板板規,再做比較。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13:21:00
一版一況,這麼多年了,比較過才敢提出,就試試水溫吧!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5-14 13:24:00
比起實驗性質的測試,我主張參考這些通過時間檢驗的規則。畢竟配套較足。比完後,殊異處後頭,其實能看出共通處。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13:30:00
現在只有你跟我聊,晚點沒其他人回,再跟你分享看法嘿!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6-05-14 13:50:00
紅的明顯,我認為這種方法只是不想扛水桶責任,出問題
作者: F35B   2016-05-14 15:48:00
cacac才是對的,限制噓和桶X的根本制度倒退嚕,你的法治觀念真的要加強...。試想,今天如果有一個人在街上出於正當防衛而砍傷對方,然後陪審團認為他雖然是正當防衛但砍得太深太多刀,然後全部投票判死(即使對方只是重傷而沒死亡),這種輿論產生的判決你覺得是對的嗎?你的這種想法就是不檢違規內容,只看風向來判決
作者: steve55987 (大家都叫我吠蚊)   2016-05-14 17:55:00
噓是風向,不代表違規,怎麼這種制度會敢出來當政見?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20:26:00
當你看到有人噓的時候,不發表相反的意見,讓著風向吹向謬誤的一方,默默地潛水,然後說這個版就是酸,版主要好好管理,這就是現實,至於陪審團判死的F35B,如果事情上綱到生死,有很多配套得跟著變,沒必要擴大解釋吧!?這制度肯定有爭議,但事實上車版的水準沒有想像的差,從cacac上任後突破X5的文章為零,在原本制度並行下,讓每個人參與負起水桶的責任,如果這算是版僕偷懶卸責,那每個人對自己所見所言的責任更是逃避至無形...
作者: F35B   2016-05-14 20:39:00
這不是擴大解釋,只是基本邏輯問題這麼多人跟你講你看法有問題,你還是堅持己見不要逼我出來選,且我不客氣的講,要是沒人選而你選上這麼幹,我第一件事情就是罷免你!請好自為之!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20:43:00
政見本該是嘗試,不成也無妨,風氣要改本該放手一試!邏輯要看因與果,無牴觸,至於選不選上跟能不能這麼幹,更是兩回事,並不是人能上任政見就能跟著執行,沒有人逼你,提個意見討論討論,你客不客氣我倒不介意,放輕鬆點,我想到現在在下也沒口出惡言,或是木已成舟一意孤行,怎麼會叫我好自為之,呃...究竟閣下在激動甚麼?如果你願意撥冗讓版風更好,那末我第一個投你,坦白說
作者: F35B   2016-05-14 20:51:00
我沒激動,我很認真且鄭重的為我自己在板上的權利發聲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20:52:00
,成功不必在誰,上BBS這麼多年,人來來去去,版還是在,
作者: F35B   2016-05-14 20:52:00
因為你這種做法會侵害我使用本板的權利,就這樣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20:53:00
好或不好的變革也不是現在說了算或將來不能改哪!
作者: F35B   2016-05-14 20:54:00
我不管什麼成功不成功,我也不關心誰當板主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20:54:00
呵呵,難得遇到有信心發文會被噓到沒人挺,少見喔XD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20:55:00
所以我沒逼你選啊,不過你真的能試試,因為我正在試!事情要透過選舉才成功,有你在我想也一定不會成功,你真的不願意相信版友的良知?好吧,畢竟你受過傷...我認為能試,是因為車板的討論內容和使用者組成並不完
作者: F35B   2016-05-14 21:00:00
你到底在講什,受過傷?受過傷還會自己提喔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21:00:00
全和其他版相同,在cacac上任之後也確實沒有亂吹風的
作者: F35B   2016-05-14 21:01:00
就舉個例也能腦補這麼多,還酸言酸語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21:01:00
風的現象,如果就靠現有版規,就能恢復當初許多前輩討論的榮光,我想早就該成了,所以才提出新建議。你不是說你發過自認對的文但是被噓?我誤會了?當有人向版主檢舉,版主自行判定,做出判決文然後推噓
作者: F35B   2016-05-14 21:07:00
ptt一堆人發過被噓爆的文,和受過傷的關連是?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21:08:00
參半,這是把言論對錯放在一個人身上,我傾向開放,就這
作者: F35B   2016-05-14 21:08:00
我不想繼續跟你討論你提出的這個看法了,你不用說服我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21:09:00
麼簡單,至於你覺得這點子不好,在下收到了,絕對不會逼
作者: F35B   2016-05-14 21:09:00
我就是聲明反對,並且有人這麼幹我就發動罷免就這樣,我講完了,你繼續
作者: Kamiyu (同天內只計一次)   2016-05-14 22:16:00
你的管板方式太過理想化了,這不是一個好做法陪審團制度在美國也是要經過審核的,不是全民都有資格擔任
作者: heavenasura (鬼魅魎魍傲孤狂)   2016-05-14 22:50:00
呵呵!就是想試試,不然沒意思,K大,事實上我會投你,看完你資歷才PO文只是想試水溫,沒想到火力反饋很強啊XD
作者: Kamiyu (同天內只計一次)   2016-05-14 23:44:00
你的想法我可以了解,其實只是參選,勇於提出意見也不錯讓我想到李敖參選總統...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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