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6-05-15 15:18:24各位好:
再說一次,拿屎與垃圾當言論自由,我拒絕。
不服,不認同,請申訴。
cacac
作者:
khanq (khanq)
2016-05-15 15:20:00沒打到字 = = 推
作者:
Ullr (往事就是我的安慰)
2016-05-15 15:25:00悲劇
作者:
PPTer (PowerPoint Boy)
2016-05-15 15:35:00看來只是...對了 如果把寶可夢說成神奇寶__會不會被桶啊?
你輸了...拿屎跟垃圾違反版規你是贏的拿來討論言論自由只會顯得你一點法學素養都沒有不要被打臉就見笑轉生氣
作者:
IloveZ (醬油瓶不能裝白蘭地?!)
2016-05-15 15:47:00現在導火線是那間車商,我們大家一起稱之為 佛地魔車商
現在連"垃X"都不能說了嗎?不然上面那是在桶什麼的
你拿版規來站住腳你是對的,因為你是小組長但是拿言論自由來講,根本就是笑掉人家大牙。你不是法官
作者:
ymcaboy (水城)
2016-05-15 15:53:00IloveZ也冤枉,對黑心廠商的拉薩行為卻不能批評..
最後還開大招,不爽去申訴。可憐喔,小組長的高度只有這樣?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16-05-15 15:55:00小組長不是本來就在判決板務爭議 申訴錯在哪
作者:
aedonkey (新竹有好的按摩嗎)
2016-05-15 16:01:00有人管版就不錯了 少講幾個名詞某牌也不會就變macan
作者: s855674 (光) 2016-05-15 16:11:00
給推 車版真的亂太久了
參考一下手機板板規吧,人氣差不多,但明顯水準高多了人氣甚至比這高,也沒整天看人在那戰文字的
作者:
devil4227 (shenlone價的......價價 )
2016-05-15 16:27:00認真回版主:因為我肯定你出來的熱誠,即便那個判例我心裡也覺得不服、過於嚴苛,明明是可受公評之事,因為覺得你出來已經很不簡單了,自然不會因爲這件事情去申訴,因為我想要的是一個乾淨有質量的車版,叫我不去嘴拉X郡是可以忍受的
作者:
wuliou (wuliou)
2016-05-15 16:30:00手機版那種連公告都!的地方你跟我說質量高好懷念戒嚴啊
我使用就沒問題,你用就有問題,誰比較有問題 XDD我覺得好,要你同意? 哪位
作者:
PPTer (PowerPoint Boy)
2016-05-15 16:36:00質量?
作者:
wuliou (wuliou)
2016-05-15 16:45:00腦包了 寫成質量 可惡啊
作者:
kimania (K亞司)
2016-05-15 17:01:00幫該廠車主推一個!
要酸要罵不會去hate版阿 整天在引戰的全水桶就對了
作者:
lef1986 (303)
2016-05-15 17:22:00支持
作者:
kamichu (ichigo)
2016-05-15 17:39:00不認同請申訴的說法類似不爽來告我啊,權力果然考驗人心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6-05-15 18:06:00我是認為只要禁止板友間的辱罵和人身攻擊就好,對車商酸一酸也還好。就像大家也常酸馬英九,說小英是中華民國第二個女總統一樣啊…
作者:
IamBuki (唉就是無聊)
2016-05-15 18:32:00賓利癌表示 請正名無用固體或者流體物質的原核生物
作者:
alumico (キラッ☆キラッ☆)
2016-05-15 18:40:00推推 整頓最困難是一開始
作者:
sseraph (妳微笑的樣子)
2016-05-15 19:08:00支持版主,車版亂太久了,集體霸凌當正義
作者:
iamspy (寧)
2016-05-15 20:56:00我倒是不懂 明明沒說不可罵車廠 推文一堆人自己上綱過度罵時 先把對方名稱 說正確 再來罵不是更好?還是故意取個稱號 來罵 可以少掉許多法律上的麻煩?
作者:
alurel (南無觀世硬皮鯊)
2016-05-15 21:25:00懷疑你壓力是那來的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6-05-15 21:57:00給推
作者:
jannine (小肥羊)
2016-05-15 22:39:00感謝...這種愛引戰的人能掃多少是多少..
作者:
vin830 (三十六)
2016-05-15 23:34:00說買垃圾車就要被桶,那我要開環保公司我不能上來問垃圾車嗎?
作者:
RDSON (Rds(on))
2016-05-15 23:41:00好大的官威啊
作者:
on543 (金腳趾)
2016-05-16 01:46:00就跟現實有些仗著公權力欺負老百姓一樣,不爽就嗆你去告 申訴 真的當別人都吃飽沒事做在那蒐證 申訴? 就算真的申訴官官相護還不是河蟹掉,像公務員被記個申誡一樣不痛不癢
奇怪, 連講垃圾都不行?再說一次, 拿板主職權護航垃圾, 我拒絕。
他不是護航車廠,沒必要扣人帽子,這樣很不上道;但是這像遊戲王使出卡片般的"我拒絕",帥歸帥,就是跩了點!不帶髒字也能引起紛爭,口氣是關鍵,此例還不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