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ord7 (Chord7#)》之銘言:
: 今早我在路邊違規臨停 (已停好約2-3分),後方小黃靠近後要閃我這台車換車道結果被後
: 方車輛撞到。我的車是沒事,想請問責任歸屬.....
: 因為我一開始想說大概跟我沒關係所以等老婆買完早餐就開走了,他們兩車也沒有要找我
: 下來的意思,後來想想好像我有責任,要不要去投案啊.....
個人有經驗...
也是因為買東西臨停...
不過右邊有機車... (本來經過這次 已經不再併排停車...)
後方汽車因為要切換車道被機車撞到
後方汽車駕駛認為是我害他 所以要求我一起留下等警察
這個case來的兩位警察就有不同見解
第一位說 前方停車的那個可以走了跟他沒關係
第二位卻說 汽車駕駛認為他也有關係 還是要車禍筆錄等認定
認定下來 3方都有肇責...
我的部分雖然沒有碰撞 但是第三方任意險還是有賠
大約就是 汽機車的總損失/3 我的保險出 1/3 這樣
原po是紅線停車 我不確定狀況是否相同...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