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網路上保強制險但沒同時加保第三人責任險,這幾天保險公司寄來一張
第三人責任險的建議加保通知單,保單內容如下,
險種 保障內容 保額
第三人責任險-傷害 每一人體傷/死亡 100萬
每一事故給付上限 1000萬
第三人責任險-財損 每一事故財損 10萬
殘廢責任增額給付 每一人殘廢 400萬
每一人住院慰問金 5000
慰問金保險 每一人身故慰問金 5萬
每一事故給付上限 20萬
駕駛人受酒類影響保障 保障內容及保額同第三人傷害及財損責任險
想請教一下這樣的保險對於已屆19年的老車是否足夠?是否有需要增或減的險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