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車禍紀錄與處理心得

作者: martin27 (martin)   2016-05-19 11:00:38
105年5月18日調解
到了區公所調解,我保的明台產險也出席。一開始我和對方車主各自表述,還不到1分鐘
,調解委員就介入了(以下我為C車主,對方為L車主,節錄重點如下)。
調解委員:因為雙方車輛都移動了,我看初判表也沒結果,責任應該各5成。這場車禍也沒
人受傷,對方保的明台產險也賠你快20,000元,你要不要先還10,000元給保險公司再來討
論。
明台保險:對阿,依折舊你那台Suzuki Solio只能賠9,000元,是C車主拜託我們公司處理
,我們公司才同意賠全額。
對方車主L先生:對方C車主態度不好,沒有誠意,從事情發生一直沒打電話來關心。
我:在車禍當時我已致歉,當下也表示我有第三責任險願意負責,事後也傳簡訊關心,這
場車禍是小擦撞,沒有人受傷。
調解委員:所以L車主你要求什麼?
對方車主L先生:我要求精神賠償與代步費10,000元,當作是給車上阿母的壓驚費。
(原來對方L車主從一開始就說我沒誠意,這下我懂了,原來誠意=紅包,不曉得L車主的阿
母知不知道她兒子用這種方式向對方要錢。)
我看了明台保險,明台保險的代表搖搖頭,表示他們公司無法出這筆錢。
我:這太扯了,這場車禍是小擦撞,沒有人受傷,且保險公司已經不計折舊全額賠你了,
你還要10,000元壓驚?
調解委員:對阿,那6,600元如何?我調解沒有不成功的,你們上法院要花的時間
與精力更多。
對方車主L先生:從事件發生到現在,我沒有睡好,你看我輪夜班現在還沒睡還來調解。
(我心裡好疑惑不是你來騷擾恐嚇我,怎麼會弄得自己睡不好….)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後,最後以2,000元成交。
心得:
1. 這件只是單純的車禍,財損都由我方的保險公司負擔,其實對方車主如果能多一些耐
心跟理性,而不是用恐嚇的方式,相信可以省下中間彼此消耗的精力,也避免造成更大的
紛爭,我絕對樂意花多一些錢來解決這事情。
2. 調解委員會就像菜市場喊價,調解委員連保險公司及我準備的資料連看都沒有看,就
直接喊價,凡正來調解就是雙方為了錢喬不攏。
3. 你的立場越堅定,對方越不容易拿到錢。當然,破局的機會也會增加,端看你願不願
意花時間與精力在上面。
4. 有網友說11號事故到28號才修好,對方兩週多沒車可用,樓主堅持的責任分析表沒有
出來一樣可以出險,那中間是讓對方等心酸的嗎。其實發生時我當下請對方車主直接回原
廠修車,但對方車主因為要自己先墊錢而拒絕。我不太懂網友的意思,是指只要車禍你肇
責比較大,直接不等初判表請保險公司出險就對了?保險公司這種案例都會答應全額賠嗎?
5. 我認同某位網友的說法,換個角度看待,盡量找出雙方都能接納的方式,別丟給保險
公司自己玩,該關心還是要關心,能處裡就先處理。這也是我把心得PO上來尋求各方面意
見的原因。
※ 引述《martin27 (martin)》之銘言:
: 105年4月11日晚上因下雨視線不佳,我在鼓山區蓬萊路右轉時擦撞一台直行的Suzuki
: Solio. 我車左前方葉子板小擦傷,回原廠報價約10,000元,對方則是右車門凹陷,右側
: 鏡子有損壞,回原廠報價約20,000元。因車速不快,雙方並無受傷情形。
: 事件發生時,因旁邊就是警察局,所以馬上完成報案手續,我也主動我車上的行車紀錄器
: 。對方車主L先生表示他只保強制險,車上也沒有行車紀錄器。我也向對方車主L先生表示
: 我有車體險及第三責任險,如果判定結果是我的責任,我的保險公司會賠償給他。隔天我
: 就向我的保險公司(明台)辦理出險,保險公司表示警察局責任分析表要1個月才會出來,
: 對方車主L先生表示他要回原廠修車,我表示無意見。
: 105年4月14日,對方車主L先生打電話及傳簡訊來說因修車需20,000元,問我是否可以先
: 墊這筆錢,我明白表示因責任分析表還沒出來,且我有保第三責人險,已委由保險公司處
: 理,所以請他先修車,俟警察局責任分析表出來後再做討論。
: 105年4月15日,對方車主L先生又傳簡訊來,表示因這起事故他向公司請假,需要我負擔
: 他精神損失及相關費用,我告知明台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回覆我不必理他。
: 期間我一再告知對方車主L先生,因我有第三責任險,如果判定結果是我的責任,我的保
: 險公司會賠償給他,請他耐心等待。
: 105年4月26日早上對方車主L先生又打電話來,我還是重複上述的話,不過電話中他就抓
: 狂且跳針的說是你撞我的,這就是你所謂的誠意嗎?我跟他再次表示保險公司說警察局責
: 任分析表要1個月,現在才過2個星期,請他耐心等待。不過他不太能接受,說我沒有誠意
: 都在騙他。他就嗆說要找我家人出來談,然後傳簡訊說我人就在車旁,要不要出來談。整
: 個早上,他一連打了17通電話給我,我感受到騷擾且備感威脅。
: 105年4月26日我請保險公司不要等警察局責任分析表,直接出險處理。明台產物保險同意
: 我的要求。
: 105年4月28日保險公司告訴我對方車子已修好,L先生已從車廠領車簽同意書,由我方出
: 險對方不用付錢。我心想這事終於告一段落,結果對方車主L先生又打3通電話來,問我要
: 不要和解,我說如果不滿意結果,是不是直接調解或上法院。對方車主說我沒有誠意,要
: 來我公司堵我。第三通電話我已到警察局,警察先生在電話中請他到警察局談,對方車主
: L先生隨後向鼓山區公所申請於105年5月18日調解。
: 心得:
: 1. 事情發生的當下,我就知道對方車主很急躁,脾氣不好,聽不進去別人所說的話。整
: 件事雙方損失不大,原本可平心靜氣解決,只是感概對方車主很不理性,處理起來很累。
: 2. 我有保足額的第三責任險,想說一般車禍應可處理。只是社會風氣已變,少數人車禍
: 一直想要錢。
: 3. 對方在警察局看到我行車紀錄器知道我在公家機關上班,連我上班的單位他都查好說
: 要來找我。
: 4. 某些網友一直鼓吹我保富邦,說這種車禍直接理賠不用等責任分析表。
: 5. 後續結果我今天調解完再來補充。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6-05-19 11:08:00
2000千元見識過一個笑誒,不錯呀...
作者: mslouis (DreamWay)   2016-05-19 11:08:00
為什麼個責任各五成,還要2000? 這2000是保險公司賠嗎?
作者: martin27 (martin)   2016-05-19 11:12:00
初判表因雙方車輛都有移動,沒有指出哪一方要負多少責任明台產險說他們沒辦法出,所以2000元是我出的
作者: flameteru (coffee)   2016-05-19 11:31:00
現在初判表還要申請付費嗎?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6-05-19 11:45:00
花兩千元鑑識人性的貪婪
作者: martin27 (martin)   2016-05-19 11:47:00
初判表不知道要不要付費,是保險公司傳給我
作者: dismiss1950 (abc)   2016-05-19 12:18:00
我有疑問的是,當初對方進場維修,保險公司全額賠的當下,就要要求保險公司和對方簽合解書了,不是嗎?簽了合解書同意條件,保險公司在付錢幫他修車這樣就沒有後面的調解和那2000的壓驚費
作者: martin27 (martin)   2016-05-19 12:23:00
對方進場維修簽合解書了,但是繼續魯我有沒有誠意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6-05-19 12:25:00
車險附加慰問金應該可以處理這部分吧?
作者: martin27 (martin)   2016-05-19 12:26:00
他車子修完連打3通給我說要來我公司找我
作者: dismiss1950 (abc)   2016-05-19 12:32:00
既然都簽和解書了,還要去申請調解,這很意圖就很明顯了,原PO就當花錢消災了....
作者: flameteru (coffee)   2016-05-19 12:44:00
簽了和解還能這樣嚕....他真的知道他簽的是什麼嗎 - -
作者: triumphhell   2016-05-19 12:51:00
推分享
作者: martin27 (martin)   2016-05-19 13:27:00
對方車主說他的原廠拿他的章去蓋,他不知道簽的是和解書修完車打給我問我有沒有誠意,我客氣跟他說,如果你不滿意
作者: flameteru (coffee)   2016-05-19 13:29:00
那是他和原廠之間的問題- -
作者: martin27 (martin)   2016-05-19 13:29:00
可以去申請調解,他說要來公司找我,我說要不要約警察局談他應該覺得我是公務人員,比較怕事,第三通電話我拿給警察他楞了一下,警察說你要不要來警察局當面談,後來他來了就說他要去申請調解,我心裡想我一開始就叫你去調解了
作者: flameteru (coffee)   2016-05-19 13:35:00
如果之後他再打給你 跟他說公務人員都依法行政再吵就錄音報騷擾
作者: Maksimm (Maksim)   2016-05-19 13:49:00
和解書都簽了還能調解喔??
作者: martin27 (martin)   2016-05-19 14:00:00
可以,調解完還可以上法院
作者: Maksimm (Maksim)   2016-05-19 14:13:00
那請問和解書的目的何在呢??
作者: martin27 (martin)   2016-05-19 14:23:00
更正,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定,當事人不得以其他法律途徑爭執
作者: tx50xyz (想要好的房貸利率)   2016-05-19 15:25:00
和解書簽了之後,可請對方告你,因以和解了,所以就沒你的事了
作者: vInzMing (GG5:0)   2016-05-19 16:32:00
有保第三人就直接出險了 我都叫對方儘量修 保險公司來也直接說我全責 根本不用等啥責任表,反正出險是看次數的沒必要幫保險公司省錢且這種小筆的保險公司也很阿莎力本來就不會算折舊 你處理的效率真的慢了點
作者: aletheia (安安咪)   2016-05-19 22:15:00
明台怎麼讓你吃兩千阿,傻的
作者: pooroo (肥豬人)   2016-05-19 22:17:00
樓上觀念很好!!保險看次數的,儘管出險沒關係,反正保費一直加而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