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在上週深夜時段,小弟開車開到一半因為要接電話
因此將車停在路邊白線上(車子未熄火有打雙黃燈)
突然一台機車撞上,筆錄時騎士說因為他在恍神願意負責修車費,
但現在又改口說只願意負責七成,而且他自認倒楣因為我違規停車(?)
原因是他在網路上看到一個訊息如下
(只要不是公家機關所設立的停車格,
不管什麼線,紅,黃,白線,或是沒有任何線,
只要停車都必須在車後設立警告標誌,
不然發生車禍還是一樣都有肇事責任的,所以當時我也
只能鼻子摸摸按照比例花錢消災,賠錢了事。)
因此他就一口咬定我也有責任需要負擔三成,修車費其實也不多
但有時候就是奇摩子問題,因為網路上相關資訊查到的部分
沒有非常齊全,我想請各位上人開示小弟
感激不盡!